審判長咳嗽一聲,敲了敲法槌,又問了一遍。
這次用了更大的音量。
“被告人吳秀雅,請回答問題,剛才工作人宣讀的起訴書你聽清楚了沒?
吳秀雅這才突然回魂般地回答,“聽清楚了。”
“你對起訴指控的犯罪事實、起訴罪名有無異議?”審判長又問道。”
“有!我有疑議!”吳秀雅仿佛抓住救命稻草一般大聲喊道。
“你對哪些部分有異議?你可以對存在異議的部分,在法庭進行陳述。”審判長說道。
吳秀雅語無倫次地說,“當時,我真的不是故意去追尾朱博偉的車,完全是意外!我怎麼可能故意去追尾他的車!”
“他不追究還好,如果真的撞壞了,他要求我賠償的話,我作為追尾的車輛是要付全責的!這我還是知道的!”
“我當時根本拿不出錢,怎麼可能賠得起?!就算我是為了認識有錢的男人,我也不可能去做這麼冒險的舉動!”
“而且,在我的家庭情況和過往經曆方麵,我承認,我確實對朱博偉說謊了。但那隻不過是因為,那時候我們還沒結婚,我認為我完全沒必要把我的個人隱私一五一十地告訴彆人,難道這也犯法了嗎?”
“還有,我們訂婚時的彩禮,也是他自己自願給我的,我絕對沒有強迫他!婚後也是他自願把自己手裡的錢都交給我管,我絕沒有蓄意騙取財產!”
吳秀雅越說越激動。
說到最後,幾乎是用喊的了。
“所以,我完全否認檢察院對我的指控!”
她剛剛說的大部分觀點,都是在她庭前和向文雪最後一次見麵的時候,向文雪教她說的。
向文雪當時告訴她,如果要做無罪辯護。
那就不要承認是可以接近朱博偉。
也不要承認婚後所有涉及轉賬的行為是刻意的。
一定要讓法官覺得,不是她主觀故意欺騙,而是朱博偉的自願行為。
審判長被吳秀雅一通吼,感覺耳膜受到了衝擊,忍不住揉了揉耳朵。
“被告人,發言時請注意控製音量。”審判長說,“現在,由被告辯護人向文雪,發表你的辯護意見。”
向文雪從座位上站起身。
她首先衝著麵前的鏡頭,露出一個模式化的微笑。
然後才麵向審判長,說道,“尊敬的審判長、審判員,針對公訴人起訴書的指控,我方的辯護意見如下。”
“第一,被告人吳秀雅,雖然隱瞞了自己的家庭背景,但是這個行為並不是直接導致被害人對他的財產處分的直接原因。朱博偉是因為吳秀雅的人格魅力才愛上她的,自願為她付出金錢,而不是因為她的家庭背景!因此,吳秀雅的行為,不符合詐騙罪的客觀要件。”
朱博偉額頭青筋直跳。我愛個錘子我愛!
要是早知道吳秀雅是騙子,他怎麼可能愛上她?
忍了又忍,才沒有站起來反駁向文雪。
分明是吳秀雅裝可憐博取她的同情。
怎麼能說毫無關係?同情不就包含著愛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