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被告席上的馮林浩,麵色鐵青地看向廖鑫華。
而廖鑫華也是麵色不善地看著馮林浩
這份協議,一式兩份。
馮林浩一份,廖鑫華一份。
李杭又是怎麼拍到的?
除非,是有人出賣給他了!
雙方看向彼此的眼中都蘊藏著懷疑和憤怒。
都覺得是對方把協議賣給了李杭,或者是私下跟李杭達成了什麼交易。
否則李杭不可能拿到這份協議作為證據!
此時的廖鑫華,腦子裡正在瘋狂衡量自己目前的處境。
之前他一直遵守著協議的約定。
就是因為,他一旦違反了,根本付不起協議裡約定的500萬違約金。
所以他之前計劃著,要是跟米蕊提出條件,可以離婚,但要給他一大筆錢。
那麼,隻要拿到這筆錢,那他就算違約了,也有錢能支付違約金了。
就不再需要受到這份協議的約束了。
然而,剛剛李杭卻說,這份協議是無效的,是不受法律保護的。
既然如此,那按照眼前的局勢來看。
他這時候要是再繼續否認他們之間的交易。
如果真的敗訴,那他可能就要麵臨十幾萬的賠償。
而且跟米蕊離婚後也拿不到任何好處,分不走她的財產。
馮林浩到現在一共才給了他八萬,還有兩萬一直沒給。
要是最後竹籃打水一場空不說,還要倒賠錢。
那他真的可以不用活了。
況且現在他和馮林浩的協議已經暴露,馮林浩帶了律師來,說不定一會兒就翻臉不認人了。
還不如積極表現一下幫米蕊一把,說不定還能少賠一點錢。
廖鑫華咬著嘴唇快速思索著。
許久之後他終於做出了決定。
他起身,聲音響徹在因為震驚而陷入寂靜的審判庭之中,“審判長!我現在可以說話嗎?我有話要說!”
“準予發言。”審判長說。
“我可以證明這份協議確實是真的,是馮林浩的。事情是這樣的,我隻有初中學曆,去年才剛從老家來到滬市,因為聽說大城市機會多,工資高,就想在這裡找一份可以糊口的工作。”
“我去麵試了馮林浩所在的經紀公司的保安,不過沒有麵上。我準備離開的時候,馮林浩的助理找到了我,說有一份工作可以馬上拿到十萬塊錢。我當時激動壞了,但也知道人家不可能平白無故給我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