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律師所說的,我和鄧卓然認識、戀愛到結婚的過程,這些我認可,確實是真的。”
“但是,說是因為我的原因導致了我們兩人之間產生矛盾,這我不能同意。我們明明一直感情都很好的。”
“相反,我認為我們兩個人之間,根本就沒有什麼大矛盾,反而是鄧卓然從某天開始突然對我很冷淡,也不再跟我有任何的肢體接觸。”
“一開始確實是我主動在社交平台上給她留言,後來我們保持著網上聊天的關係。我是個還在上大四的學生,鄧卓然比我大四歲,就像個很體貼,很會照顧人的大姐姐一樣,經常給我買衣服,買零食。”
董浩遠突然朝向鄧卓然,一臉受傷的表情,“你這麼突然的冷落我,我真的有點不知所措了。是不是發生了什麼事?或者是我哪裡做得不好,惹你生氣了嗎?你可以跟我說呀,我相信隻要我們兩個人積極溝通,肯定能把日子好好過下去。”
董浩遠假模假樣地歎了口氣,“其實,我覺得我們婚前婚後的相處也沒有什麼變化,不明白為什麼你會突然對我冷淡了。”
“明明結婚之前我們就已經住在一起了,也是一起生活,結婚之後不就是多了個結婚證而已,在生活方麵根本就沒什麼不一樣的。”
“至於原告律師說,我違背了婚前的口頭承諾……首先,我根本不知道對方說的承諾是指什麼。而且,假如說真的是很重要的承諾,我們為什麼不落在紙麵上呢?”
“也許當時隻是我隨口的一句話,總不能我說一句婚後我要給你生孩子,你就把這個當成口頭承諾,當成婚後的法條了,我沒有做到,就要離婚,這樣嗎?有的話就隻是氣氛到了,為了表達愛意才說的。”
李杭這時算是看明白了,董浩遠就不想離這個婚。
所以他辯護的態度也很溫和,裝傻充愣,混淆視聽,順便帶著一點懇求的態度。
就是為了讓法官覺得,他和鄧卓然還有感情。
順便讓法官意識到,他們之間,之所以鬨到法庭上來,主要還是因為鄧卓然無理取鬨,在使小性子。
因為一點點生活上的小矛盾就來鬨離婚。
對這種剛結婚一個月的新婚夫妻來說,婚後的生活才剛開始磨合。
有一點矛盾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看來董浩遠也很清楚這一點。
隻要他為自己辯護的時候,一直強調自己和鄧卓然還有感情,不斷強化法官的看法。
那麼,這個婚確實大概率是離不成了。
然而,董浩遠這一番發言,純屬於在鄧卓然的雷點上蹦迪。
鄧卓然站了起來,“你是覺得我沒臉在法庭上說那些事嗎?既然今天你媽也在這,正好,我也一起說給你媽聽聽。”
鄧卓然轉向審判席說,“法官,我們兩個人的夫妻生活,說不和諧已經是保守的說法了,實際上我們倆就不能在一起生活,婚前我就已經跟被告說過,我是要在上麵的那個,他也說了,他就是在下麵那個。”
“可是結完婚之後,他卻跟我說他要在上麵了?法官,你能理解這是什麼概念嗎?”
審判席上的審判長和兩名審判員,麵麵相覷。
顯然有點聽不懂鄧卓然在說什麼。
什麼上麵下麵的,不就是一個體位問題,真有必要鬨到法庭上來?
是故意來給法官找樂子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