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杭示意在場的人看向屏幕上顯示的證據。
“這是一個圍脖賬號。這個賬號從一年前注冊。從注冊開始,幾乎每隔幾天都會發布一段文字。像是記日記一樣。”
路宇達一看見那個熟悉的頭像。
心裡猛地一沉。
果然,李杭下一句話,讓他的心沉到了穀底。
“這個賬號,就是紀珍麗注冊的小號。”
屏幕上,顯示了幾十條這個賬號發布的內容。
正在觀看直播的網友,嗅到了一絲八卦的氣息。
有一部分人立馬打開手機,果然搜到了這個賬號。
短短一分鐘內。
這個賬號的粉絲數,從5個,漲到了幾千個。
又漲到了上萬。
此時李杭的聲音從話筒中傳出來,“這個賬號發布的第一條內容是……”
“今天他喝醉了。她讓我送他回酒店。她總是放心讓我跟她老公共處一室,就算我跟他在酒店同住一晚,她也不介意。是不是在她看來,她老公就不可能會看上我,不可能被我吸引?”
“今天我去她家了,他上廁所的時候居然沒關門,把我嚇一跳。這輩子沒見過那麼大場麵。而且我懷疑他是故意不關門。”
“今天我們三個一起出去玩密室了。在密室裡我假裝害怕不小心撲到了他懷裡。我跟她身高體重都差很多,雖然光線很暗看不清,但他應該能感覺到抱著的是誰,但他卻沒有推開我,反而抱我抱得更緊了。但是出了密室以後他沒有提這件事,我也沒提。”
“今天我們三個人一起在家看恐怖電影。她坐在中間,看不到我們倆在她背後牽手了。她捂住眼睛不敢看的時候,也沒看到我們背著她做了些什麼。”
“我隻要一想到,她以為自己是個很幸福的人,有錢有顏還有年輕的老公,但是她的老公卻跟我上床了,我就想笑。”
“今天他答應我,等到他在娛樂圈裡站穩腳跟,功成名就了以後,就會跟她離婚,跟我在一起。可是要等到什麼時候才算功成名就呢?我一天也等不及了。”
“他說要用她的錢給我買一套房子,證明他不愛她,愛的是我。”
“今天我去家裡幫她拿禮服。我穿上了屬於她的禮服,在她的房子裡,睡她的老公。”
李杭頓了頓,“這個賬號一共發布了139條內容。幾乎每一條都是關於她的感情生活。很明顯,這裡麵的‘她’指的就是萬穎,‘他’就是路宇達。”
“而紀珍麗,把自己出軌的罪證發布在了網上。”
……
在李杭呈現證據的同時。
很多人正一邊翻看紀珍麗小號發過的內容。
一邊在直播間的彈幕裡參與討論。
【你們先看著,我先去吐一吐】
【我隻能說你們城裡人玩得真花啊……到處都是你們py的地點】
【萬穎多慘,把她當親妹妹,才不防備她和自己老公,結果紀珍麗以為她是看不起自己才這麼放心,真諷刺啊】
【紀珍麗就是嫉妒吧,所以要搶走萬穎的東西】
【越是自卑的人越敏感,你永遠也想不到自己的一個舉動,一句話,能被內心敏感的人解讀成什麼意思】
【但退一萬步說,萬穎就沒有問題嗎,不是她這麼放心地自己老公和一個女人那麼親密地同吃同住,估計也不會有出軌的事了】
【人善被人欺啊】
【路宇達是好東西吃多了想吃吃不一樣的是吧?我思來想去也看不出紀珍麗哪一點比萬穎好】
【你不懂,他可能單純覺得在老婆眼皮子底下搞婚外情很刺激,所以才選擇了紀珍麗。你想,要是換個人,還能在老婆捂著眼睛不敢看鬼片的時候,在她背後偷情嗎】
【可是李杭能證明那個賬號就是紀珍麗嗎?雖然看內容確實很像他們三個,但也不一定就是啊】
【臥槽,就在剛剛,那個圍脖賬號注銷了。】
【心虛了吧。本來還不太相信,注銷了不就正好說明是她嗎】
【沒準是另一個背著自己朋友搞老公的人呢,不想讓彆人圍觀才注銷的】
……
正當網友們開始議論這個賬號真正的主人是誰的時候。
路宇達也恢複了鎮定,站起來說,“原告律師,你隨便拿一個圍脖賬號,就可以強行代入我、萬穎和紀珍麗嗎?”
“該不會就因為這個博主寫的正好是她和一男一女的糾葛,就能確定她是紀珍麗了嗎?”
“而且,這個博主可沒發過自己的照片,也沒透露過自己的個人信息吧?萬一是個男的呢?”
【博主怎麼可能是個男的?路宇達敢說,我都不敢想。】
【他為了撇清自己的關係現在什麼都說得出口】
【不過就算這個賬號發的故事有多麼像他們三個人,也不能證明吧,這個證據估計不會被法庭認定】
……
審判長說,“原告律師,你有證據可以證明這個賬號的所有人,還有發布這些內容的人的身份嗎?”
路宇達現在冷靜下來一想,也覺得沒有什麼可擔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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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紀珍麗自己偷偷開的一個小號。
而且因為怕被他倆的粉絲發現,也從來沒有指名道姓。
就算李杭能證明這是紀珍麗注冊的號。
也不能證明她文字裡寫的就是自己和萬穎。
而且沒有紀珍麗的親口承認,也可以說是彆人用她的賬號發的。
這麼想,路宇達緊張的情緒就稍微平複了一些。
他又硬氣起來,附和審判長的話,“就是啊,李律,你能證明這個號是紀珍麗的?”
李杭平靜答道,“這個賬號綁定的手機號,實名的機主就是紀珍麗本人。”
路宇達不依不饒,聲音越來越大,“哈,那你能證明這個賬號是她在用,能證明這些文字就是她寫的、她發的,能證明她寫的就是我們嗎?你能嗎?你大律師的名氣就是靠著在法庭上給人造謠得來的嗎?”
李杭沒理會路宇達的挑釁。
而是拿起了又一份文件。
“審判長,我方的證據五。”
“是一張照片。”
“這是一次萬穎去機場的時候,萬穎的粉絲拍下來的照片。而角落裡的紀珍麗,是不小心被拍進去的。”
“可以看到她手機界麵,正是這個小號的主頁。”
路宇達立馬哼笑一聲,“就憑這一張照片?”
李杭瞥了路宇達一眼,“我知道你急著撇清關係,但你先彆急。”
【路宇達這張嘴比鐵鍬都硬,我猜,不管李杭拿出什麼樣的證據,就算拿出他和紀珍麗的聊天記錄,他也會說那不是紀珍麗本人吧?】
【這麼狡辯有什麼意義,反正法官自然會有判斷的】
【不過路宇達說的也有道理啊,光憑這些確實不能百分百證明】
……
路宇達又說,“除非你們能拿出監控,證明我和紀珍麗確實有不正當的關係,不然,我一定會把你、萬穎還有那些成天跟著我的狗仔都告上法庭,告你們誹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