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他這次歸正,家中男丁的名單報上去了,家中女郎的名字沒有上報,就這樣操作得了。
劉介痛快放行,孟之祥也就能順利操辦此事,請了位媒人過劉府去做媒,是為“媒妁之言”。
劉家允了,孟之祥就派了挑夫上門,由王堅押運,送出金十兩,銀五十兩,彩緞六十表裡,雜用絹一百匹,這差不多是規定的官方上戶聘禮的十倍,即為“納妾之資”也。
劉家還禮,乃金五十兩,銀五百兩,彩緞一百表裡,雜用絹二百匹!
可憐天下父母心,劉介積蓄還是有一些,就把這些金銀交給劉珊妤作嫁妝。
沒大擺宴席,請的人都是殿前司和步軍司的熟人與兄弟,所送來的紅包,一概“璧謝”,即不收紅包。
一些文官的熟人,沒請,事後再私宴補請。
孟之祥沒有大肆聲張,非常低調,怕的是禦史彈劾他借機斂財,無事生非!
哪怕你隻收了十兩銀子,他們會硬說你收了一萬貫!
如今孟之祥充分領教過禦史的恐怖戰鬥力,生的能說死,死的能說生,顛倒黑白,扭轉乾坤。
他們可以風聞奏事,毆了你之後說“哦,打錯人了”,然後也不道歉,留下你在風中淩亂!
不是說不能收紅包,若是正室過門,他就能光明正大的收紅包,誰都不會來查他,此乃人之常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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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納小,就沒必要搞出麻煩來。
然後,一頂青衣轎裝著劉珊妤,從側門或者角門進屋,不拜天地,父母,隻向正室磕頭,進茶。
現在正室沒過門,而且正室按製也不應該與孟之祥會麵,因此,在劉珊妤還沒正式過門之前,借了餘府地方,劉珊妤單獨入府拜見了餘十一娘,這是餘十一娘曾祖母餘朱氏的要求!
十九歲的女青年劉珊妤跪在了八歲大的餘十一娘麵前,向她磕頭,進茶!
這是封建禮法,孟之祥毫無辦法。
如果不走完這個流程,那劉珊妤的身份更慘,連妾都不是,隻是婢女,更沒有保障。
搞清楚,古代結婚若是沒有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男女結合,都是私奔,屬於非法婚姻。
隻能委屈珊妤!
不過,劉珊妤回來後說情況不錯,餘十一娘裝出一副老氣橫秋的樣子,但心地不壞,告訴劉珊妤要操持家務,照顧好丈夫。
沒作什麼為難,還送了她一對蒲甘國(緬甸)進口的翡翠鐲子。
“十一娘長得怎麼樣?”孟之祥好奇地問道。
“小女孩長得還行,不過女大十八變,越變越好看!”劉珊妤說道。
說實在話,孟之祥覺得很對不起劉珊妤,她嫁衣不能著大紅,隻能穿粉紅,太委屈她了!
而劉珊妤甘之如飴,她總算把自己給嫁給了她喜歡的人,希望他不負她吧!
一通操作猛如虎,總算到了享受的時刻,當長腿妹紙的兩條長腿纏上來時,孟之祥歡呼雀躍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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