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3章因為偷電瓶被判了死刑!
麵對周隊長的質問。
這位李大仁垂下了頭,坦白承認了,“沒錯,警察同誌,我確實偷了幾個電瓶車的電瓶。”
周隊長一邊記著筆錄,一邊問道,“你為什麼偷人家電瓶車的的電瓶啊?”
其實,周隊長在內心是稍微有點可惜的。
這次在江述演唱會上被抓住的,隻是一個偷電瓶的車小毛賊。
大概關上幾天就要放出去。
成就感不是很足啊!
麵對周隊長的詢問,李大仁老老實實的回答,“偷電瓶是為了賣錢?”
周隊長:“那你賣錢要乾什麼呢?
李大仁:“找小姐。”
周隊長:“你還票娼啊?”
“在哪裡,怎麼知道那個地方的啊?”
李大仁:“在北大街那邊有個小巷子,上次李輝帶我過去的。”
周隊長:“李輝是誰啊,你們怎麼認識的?”
李大仁:“上次一塊賭博認識的。”
周隊長:“……”
“你還賭博啊?!”
李大仁:“就是有時候壓力大的時候才玩玩。”
周隊長:“為什麼壓力大啊?”
李大仁:“因為,詐騙騙不到錢!”
周隊長:“特麼的你還詐騙啊!”
“詐騙,你騙多少啊?”
李大仁:“沒騙多少,就騙一千多,還沒有搶劫掙得多。”
周隊長:“還有搶劫是吧!你搶了多少啊?”
李大仁:“五六萬吧。”
周隊長:“贓款是怎麼處理的?”
李大仁:“都拿去進貨了。”
周隊長:“進貨?進的什麼貨?”
李大仁:“毒品。”
周隊長:“你還販毒?賣家是誰啊?”
李大仁:“啊,他現在已經不乾了。”
周隊長:“確定嗎?”
李大仁:“確定。就是上次的交易的時候,我們沒談攏,被我給殺掉了。”
周隊長:“&!”
他錯了,錯的離譜!
剛開始的時候,他還以為這個叫李大仁的家夥,隻是一個小毛賊。
但現在看來。
這個家夥,是犯了偷竊、票娼、賭博、詐騙、搶劫、販毒、殺人等諸多罪名於一身的犯罪聖體啊!
刑期,直接從一開始的十五天,到現在,估計至少是無期徒刑起步了。
就這一個家夥犯過的罪行。
都快抵得上他們公安局一個月的業績了。
周隊長又有點羨慕江述了。
抓住李大仁這樣一個罪行滿滿的罪犯,差不多又是一個二等功到手啊!
開個演唱會,各種功勳瘋狂的往上送。
真是讓人羨慕的很啊!
“警察同誌,什麼時候可以放我出去啊,我還得去修摩托車呢?”
“放你出去。嗬嗬,下輩子吧。”
審訊室外。
聽完整個審訊過程的江述,差點都要拍手鼓掌了。
精彩,實在是太精彩了。
真是一場酣暢淋漓的招供對話啊!
其搞笑程度,要是被報道出去,估計今年的諾貝爾最佳搞笑獎又沒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