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不,不用,維芳同誌,我就相中你了,你覺得我哪裡不合適,我可以改。”
張維芳沒廢話,直接說道:
“好的,我想找沒結過婚的,你改吧!”
“維芳同誌,雖然我結過婚了,但我會對你好的,真的,我保證。”
曹力剛一副老實誠懇的模樣,讓張維芳想起了李鴻儒,曾經他也口口聲聲保證過,結果呢?
張維芳現在根本就不相信發誓,保證這一類的話。
秉著友好的態度,張維芳還是說了一下:
“曹同誌,我有自己的孩子,所以不可能給人當後媽,我們不合適。”
曹力剛呆住了,他不能理解,張維芳自己也有孩子,為什麼會嫌棄他的孩子,不過他還是再次爭取了一下:
“維芳同誌,我會對你的孩子好,我女兒很聽話,也能幫你乾活,你可以慢慢接受她。”
其實,曹力剛的條件,對大多數離婚的人來說是不錯的,不過,張維芳不能接受,要是願意給彆人養孩子,她乾嘛離婚呢?
彆人的孩子再好,也不是她的,她不能保證不偏心,她也沒有那份慈母心腸,所以不會找這種家庭。
曹力剛聽到張維芳再次拒絕,他沒有多糾纏,直接就離開了。
在他看來,女人多的是,沒必要強求,張維芳長得不錯,工作又好,所以他才想爭取一下,但也不是非她不可。
曹力剛離開後,張維芳才鬆了一口氣,她最怕麻煩了。
接下來的日子平靜如水地過著,天氣越來越冷了,沒有炕,也沒有暖氣,大家都燒爐子。
大部分人家燒普通的鐵爐子,爐子裡麵燒的是蜂窩煤,比較便宜,而且既能取暖又能做飯,但是不夠保暖。
張維芳買了一個燒炭的鑄鐵爐子,還買了煙筒,不過她不會安裝,也不會使用,還是陸時幫她裝好,又生著了火。
隻要每天按時往裡麵加炭,並且把爐灰掏出來,爐子就會一直燃燒著,據說冬天還能烤紅薯,不過張維芳妹試過。
彆的不說,但是有了炭爐子,家裡真的很暖和,晚上睡覺貼個暖寶寶,一晚上都不會覺得冷。
但是,麻煩的是,沒有炭票,根本買不來煤炭,居委會發的煤票隻能買蜂窩煤,是做飯用的。
這個時候的煤炭開采很難,還沒有放開使用,所以張維芳明麵上根本買不來炭。
空間商城倒是有,但是她又不能隨便變出來,最後,張維芳隻好把蜂窩煤敲碎,變成雞蛋大小的塊狀,然後把它們當成炭來燒爐子取暖。
沒想到啊,這東西燃燒起來居然跟炭一樣溫暖宜人,但它每天卻要耗費十多塊才能持續發熱,更彆提做飯也要用到蜂窩煤了,所以,很費錢。
每個月光買煤就要花掉她一半工資,張維芳有點心疼,但是為了暖和,她還必須得這樣做。
在一個房間裡既做飯又取暖,張維芳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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