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刑警隊出來,陽光明媚,趙小禹心中卻是一片灰暗。
魏警官不允許他去看守所探望九妹,說是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在判刑之前,不能會見家屬,他隻能買了一本徐誌摩的《再彆康橋》,委托魏警官交給九妹。
在農村長大的九妹,吃苦耐勞,乾活利索,卻有著一顆文藝的心,很有點才女特質,她會打算盤,會寫毛筆字,鋼筆字寫得更是一絕,愛好文學,尤其愛讀詩,從唐詩宋詞到現代朦朧派,她都能如數家珍。
她格外喜歡徐誌摩、戴望舒、顧成、舒婷這些現代詩人的詩,其中徐誌摩的《再彆康橋》,是她的最愛,倒背如流。
趙小禹在書的扉頁寫下幾行歪歪扭扭的字:
天將降大任於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增益其所不能。
九妹彆怕,九哥來了!
魏警官把這些字反反複複地研讀了幾遍,確保沒有隱藏重要情報;又把整本書反反複複地翻了幾遍,確保無夾帶,才答應趙小禹,幫他轉送。
魏警官也不告訴他,那個獲救孩子家裡的任何信息,他也就無從知曉,那家人到底是敵是友,是要知恩圖報,還是要恩將仇報。
趙小禹忽然害怕起來,如果九妹因此坐牢,那她這輩子就毀了。
不能坐以待斃!
在出租車司機的帶領下,趙小禹在法院旁邊的胡同裡,找到一家律師事務所。
接待他的,是一位年輕的張姓男律師。
張律師未語先收費,收過谘詢費後,聽了趙小禹的講述,給出一個模棱兩可的說法,陳慧要麼犯了法,要麼沒犯法,要想進一步確認,就必須要見到陳慧本人,所以張律師建議趙小禹請他做代理律師,在案件偵查期間,代理律師是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
魏警官說過,陳慧可以請律師,可以自己請,如果自己不請,也可以由法院指派,此時的趙小禹有點不信任他們,還是自己請吧。
花了一筆錢,辦理了委托手續,張律師跟著趙小禹去了刑警隊,申請調看兩邊火車站的監控,對此,魏警官嗤之以鼻。
“你以為這是拍港劇呢,到處都有閉路電視嗎?那邊的火車站隻有三個攝像頭,一個在進站口,一個在檢票口,一個在站台上;這邊火車站有四個,多了一個出站口的,覆蓋麵積極其有限,而且畫麵模糊不清,兩邊我們都查過了,不能確定陳慧在案發時間段,是否離開過火車站。”
張律師又要求見相關證人,那個獲救孩子的家人,已經羈押在案的燕剛,魏警官拒絕了他,說案情保密需要,暫時不能會見。
張律師又要見陳慧,這回,魏警官思索了一會兒後,同意了。
看守所建在遠離市區的一片曠野上,四四方方,陰氣森森,像一座古墓,高大的圍牆上掛著電網,四角的崗樓上,分彆站著一位抱著衝鋒槍的武警戰士。
看到這陣式,趙小禹心亂如麻,孤苦無依的九妹,在這與世隔絕的高牆之內,將會是何等的煎熬?
如果可以交換,他寧願被關在裡麵的是自己,他自信自己的心理足夠強大,即使身處絕境,也能每天過得樂樂嗬嗬。
他本想跟著張律師混進看守所去,顯然他低估了看守所的安保,他連第一道門也進不去,他懇求那裡的管教,甚至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人家全然不為所動。
坐在看守所門前的台階上,等了一個來小時,張律師終於出來了。
張律師說,陳慧隻承認拐賣了李玉,她拐賣李玉,隻是以其人之道,還其人之身,並沒想過要掙錢;不承認偷過那個小孩,那個小孩確實是李玉偷的,彆的情況,也和她向警方供述的完全一樣,她沒說謊。
趙小禹自然相信九妹沒說謊,略微寬些心。
“但是,”張律師說,“法律是講證據的,目前的一切證據指向,都對陳慧不利。”
“有什麼辦法嗎?”
“唯一的辦法,就是儘快找到李玉,而且李玉願意承認,那個孩子是她偷來的,陳慧隻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幫她帶了一下貨,當然,李玉和她表哥燕剛如果有前科,將會讓他們的嫌疑提高一個等級,那麼,陳慧的嫌疑就會降低一個等級,但是,我前一陣子和魏警官聊過,這兩人以前都沒被警方打擊過,所以,我們還有一條出路,就是找到以前被他們拐賣過的人,證明他們有罪。”
“你能找到李玉嗎?”趙小禹問。
張律師苦笑著搖了搖頭。
“那麼,你能找到被李玉拐賣過的人嗎?”趙小禹又問。
張律師又苦笑著搖了搖頭。
“那你放了一頓什麼屁!”趙小禹急得在地上轉圈,“我問你,假如我們永遠也找不到李玉,是不是這個罪名就要由我妹妹來頂了?”
“這個,不好說。”張律師閃爍其辭,“律師的職權有限,不是什麼都能查的,再說,法律的彈性很大,法官判案,也存在著很大的主觀性。”
望著看守所戒備森嚴的門禁,趙小禹不由想,這裡邊到底關著多少和九妹一樣無辜的可憐之人?
此刻,他真想化身為一個無所不能的超人,從天而降,帶著九妹遠走高飛,或者像孫猴子那樣,來一次大鬨天宮,攪他個天翻地覆。
但幻想終歸是幻想,解決不了實際問題,尋找李玉,雖然是一件不切實際的事,但隻要存在萬分之一的可能,他就要不遺餘力地試一試。
那個奇醜無比的背鍋子釘鞋匠曾說過,假如李玉不跟他過,他就把她帶到山區老家去,他既然來到這個城市謀生,就說明他的老家距離這個城市不遠,也許就是這個城市下屬的一個山區。
那麼,隻要把這些山區都找一遍,就極有可能找到那個釘鞋匠。
對,就這麼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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