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午,趙小禹在飯店設宴,招待蘇影和安於心等人。
陳慧也參加了,領著剛放學的李佳銘。
因為有李佳銘在場,大家就沒談論葉春梅的話題,天南海北地亂扯了一頓。
蘇影聽說陳慧的乾兒子來給她拜過年,立馬來了興趣,說這麼樹新風、揚正氣的事,多麼有新聞價值啊,怎麼能不報道呢?
她讓陳慧在她乾兒子下次來的時候,一定要通知她。
張律師“痛失愛人”,情緒低落,基本不怎麼說話,冷不丁地和趙小禹抬句杠,讓人感覺,他和趙小禹有什麼深仇大恨似的。
比如,趙小禹說:“我這個人向來運氣好。”
張律師會說:“瞎貓總是能碰到死耗子的。”
再比如,趙小禹說:“我這個人向來坦蕩,有什麼說什麼。”
張律師會說:“假如我以前不認識你,我就信了。”
還比如,趙小禹說:“世事就是這樣,有心栽花花不開。”
張律師會說:“那還是你心術不正。”
凡此種種,趙小禹也不計較他。
但張律師在回答蘇影的問話時,還是字正腔圓,態度端正,知無不言,言無不儘。
中途,趙小禹和張律師上廁所,張律師頹喪地說:“我失戀了。”
趙小禹說:“大哥,你根本就沒戀過好不?”
“戀過,已經成功了一半了,就差臨門一腳,我卻閃了老腰。”
“行了行了,瞧你那副沒出息的樣兒!”趙小禹安慰道,“哥們再給你介紹一個更好的。”
“唉——”張律師低頭看著泛著黃堿的尿池,“曾經滄海難為水啊!”
“那不是水,那是尿!”
“這是比喻。”
“比喻個屁,你趴下舔舔,看是水還是尿?”
吃完飯,陳慧送李佳銘上學去了。
剩下的人討論了一會兒案情,就一起去了刑警隊。
這個案子似乎已無懸念,根據各人的口供和證據,複原了案發時的情景,葉春梅怕是難逃故意殺人的指控了。
據葉春梅本人的供述,當時馮義欲強行和她發生關係,她把馮義蹬下床後,從裡屋逃到了外屋,馮義當時已終止了犯罪行為,是她一時頭腦衝動,正好看見了放在案板上的菜刀,於是拿起菜刀,返回裡屋殺了馮義。
從刑警隊出來,張律師說,已排除了正當防衛和防衛過當的可能,妥妥的故意殺人,加上葉春梅的殺人手段殘忍,且在殺人後沒有自首,所以情況不容樂觀。
李建國問:“會判死刑嗎?”
張律師說,現在要想辦法證實,葉春梅和馮義同居,是不是受到了脅迫,兩人在同居期間,馮義是不是對葉春梅進行過多次強奸或虐待。
也就是說,要證實馮義是不是惡貫滿盈,其行為是不是達到了讓人無法忍受的程度。
但這些,都是軟指標,不好取證。
而且,兩人同居了那麼長時間,馮義並沒有限製過葉春梅的自由,葉春梅完全可以尋求警方幫助,但事實上,她並沒有,她甚至沒有選擇離開馮義,而是繼續和他一起做傳銷,間接地證明,她對馮義的行為是允許的,最多是個“半推半就”的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