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長歌生氣地從包裝袋裡拿出兩個香水小樣,丟回店長手裡。
她說:“不需要你假慈悲的和解!我說過了,那瓶香水不是我或我朋友放進包我裡的,既然已經報警了,就等警察來,把這瓶香水帶回去驗指紋。還有,請你把監控錄像調出來,看看是誰把這香水偷塞進我包裡的。如果你拒絕調監控,那我有理由懷疑是你們櫃員陷害我!”
“這位女士請你說話注意用詞,我們門店的工作人員一向是顧客至上,櫃員跟你無冤無仇,為什麼要陷害你?”
想到那二十萬,店長便狠下心來,今天非要扣沈長歌一個“小偷”的罪名不可。
“那就請你把監控調出來。”
沈長歌絕不允許自己平白無故蒙受這種不白之冤。
“調就調。”
店長踩著高跟鞋走到專門攝像監控的電腦前,迅速調出香奶奶香水陳列櫃那個攝像頭,因為她身體擋著屏幕,就直接把那個攝像頭的錄像給刪了,並關掉那個攝像頭。
接著繼續假裝不停翻找監控錄像,眉頭越皺越緊。
最後店長語氣僵硬對沈長歌說:“抱歉這位女士,我們店內的十八個監控攝像頭,有兩個壞了。”
沈長歌諷刺地冷笑一聲:“攝像頭壞了啊?你們上班之前都不檢查的嗎?可真巧呢。既然沒有監控錄像,那就等警察來把這香水帶回去驗指紋。”
因為是奢侈品店發生的偷竊事件,警察很快就來到了。
嚴謹地詢問店長怎麼回事。
“是這樣的,這位女士在我們店買好東西出門時,報警器響了,然後我在這位女士的包裡找出了一瓶沒有付款的香水,但這位女士否認是她偷的,認為是彆人塞到她包裡,要求調監控,報警。我報完警後,就去調監控錄像,結果發現監控香水陳列櫃的攝像頭壞了……”店長佯裝顧忌地看了一眼沈長歌。
停頓了下,她繼續說:“我本想著沒有監控錄像,東西又及時追回來了,沒有損失就和解了事吧。可她執意要讓警方驗香水瓶身上的指紋,警察同誌您可能不知道,我們店裡的東西,每天都有好幾十上百的顧客碰過,留在上麵的指紋非常多。”
“還有,我剛才也雙手拿過這瓶香水,指紋可能會覆蓋……所以就很難判斷是否真的是彆人把東西塞她包裡,沒有監控錄像,也無法判定這瓶香水是怎麼在她包裡的。”
沈長歌聽著這些話,心裡憋火得不行。
這個店長是鐵了心要她吃啞巴虧。
沒有監控,就不能證明她的清白,香水每天有那麼多人碰過,會留下很多指紋,甚至可能把她的指紋給覆蓋了。
警察聽出店長並不想把事情鬨大,便問:“那麼,你報警的目的是要追究責任,還是?”
“不不,我報完警之後便想要不這事就這麼算了,不追究這瓶香水怎麼會在她包裡了,為了表達歉意,還贈送了兩個同款香水的小樣給這位女士。我是要和解的,但這位女士不肯善罷甘休。”店長說道。
“這位女士,請問你叫什麼名字?”警察例行問沈長歌。
“沈長歌。”她回答道。
“沈長歌女士,店長已經不追究這事了,請問你想要怎樣一個結果?”
沈長歌臉色冰冷:“她們認為這瓶香水是我偷的,我想要的結果就是,這瓶香水不是我偷的,然後她們向我道歉。”
想讓她蒙受不白之冤,門都沒有!
“我可沒有說你偷的,隻是想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店長否認。
她雖沒有說是沈長歌偷的,可說的每一句話,字裡行間充滿了暗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