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這事,他們家大少爺知道嗎?
“草什麼率!我活了八十多年,看過各種個人的人,看人的眼光沒有人比我更準的,就小歌了!我告訴你,我火眼金睛一看,就知道她注定是要成為我長孫媳婦兒的人。”
貼身侍從:“……”
心道:老爺子您看中沒用,得大少爺點頭。
迫不及待跟人分享“我終於有長孫媳婦兒”這件喜事的宗政老爺子又說:“難道你不認為?小歌人長得漂亮,又善良,有愛心,說話也有趣。比我那半天不吭一聲的悶石頭長孫討人喜歡多了。”
他也見過不少名門千金,從沒有一個像沈長歌這般合他的意的。
“那老爺子準備什麼時候讓沈小姐和大少爺見一麵?”侍從附和地問。
老爺子思索幾秒:“這個周末。”
“這是不是有點快啊?”今天都星期四了。
“你覺得快?周末、很快嗎???”
他恨不得他們兩個今天就領證結婚!先騙上了賊船再說,至於婚禮,以後再補上就是。
“不、不快。”侍從冷汗。
老爺子感歎了一下氣:“小歌剛才救了我一命,這救命之恩重於山啊,我也不知道怎麼感謝她才好,就送她一個對象吧。這孩子真善良,我喜歡。”
侍從:“老爺子喜歡就好。”
主子一再強調“救命之恩”。
他方才藏在露麵的車裡,目睹了自家主子裝心臟病發作假摔的全過程,直到沈長歌離開,才從車內下來的……
——沈華芳給女兒開門,結果女兒手裡的東西。
“回自己家,還買這麼多東西。”
“我要在家住一段時間,買多點東西怎麼了?”沈長歌哼笑道。
“打算在家住多久?”
女兒自從買了房,從家裡搬出去後,一個月回來兩次,住個兩三天。如果是節日,則回來住上一個星期。過年的話就住到元宵之後。
“還沒想好。”
想到那個男人,沈長歌就不想回去了!
把東西放好,沈華芳問:“小歌,你在回來路上遇到什麼事了嗎?”
說十五分鐘回來到,結果半小時過了才到家。
“哦碰到個老爺爺犯病摔在路上,沒什麼人,我就去扶了,等到老人家狀態恢複得差不多才回來。”沈長歌回答。
“你說什麼?你扶了老人?有沒有人看到?周圍有沒有攝像頭?”
“媽,你彆緊張。我是看了,那老人是倒在攝像頭監控範圍內,才敢去扶的。”
“那就好。”沈華芳高懸的心落下:“小歌你記住,你要做好事媽不反對,但前提是一定要保護好自己,知道嗎?”
沈長歌笑著挽住她母親的手臂:“媽,我知道的。雖說咱們家剛遇上拆遷,有幾套房,可我絕對不允許被人訛了去的,你就一百個放心吧。”
“今晚想吃什麼?一會兒媽去市場買菜,晚上做給你吃。”
沈長歌隨即說了兩道自己喜歡吃的菜。
“打電話問問哥想吃什麼,媽你也做一個你喜歡吃的。”
“行,知道了。”
“媽,我去睡個午覺。”
沈長歌打了個嗬欠,朝著自己的房間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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