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方明華走過去,就看到一個留著三七分頭型的男青年剛合上一本書,封麵上赫然就是自己的寫的那本。
“同誌,我買這本。”男青年朝著售貨員說了聲,拿著書走了過去。
方明華過去也從書架上抽出那本書。
兩人擦身而過,男青年還瞅了他一眼。
封麵很素雅,純白色,寫著“明華中短篇小說集”幾個仿宋體字,下麵還有一行很貼心的小字:1980—1983年。
他打開第一頁序頁,上麵是他的簡曆,從初中寫到現在:
1973年—1975年在西京第八中學讀初中。
1976年—1978年在甘省插隊
1978年—1980年知青返城待業
1980年—1982年《延河》雜誌社保衛科職工
1982至今《延河》雜誌社編輯。
還有一堆頭銜:什麼編輯、作協理事,當然最引人注目還是那個“國內先鋒派作家”稱號。
看來自己這個稱號是跑不掉啊.
方明華感歎了句,打開書開始翻起來。
小說集一共包括《隱入塵煙》《芳華》《太陽照常升起》三個中篇,還有《驢得水》《路邊野餐》《街上流行紅裙子》三個短篇。算下來一共三十多萬字,也是厚厚的一本書。
方明華隨意亂翻著,想去問問售貨員這本書銷量如何,突然一抬頭,就看著一個男青年正盯著自己。
這不是剛才買書的那個三七分頭型的青年嘛?咱又回來了?
自己好像不認識他吧?
還沒等方明華開口,就聽到青年問道:“請問,您是作家明華吧?”
“是的,你是?”
“我是您的忠實讀者!”男青年一聽立刻激動起來:“您寫的小說我都看過!”
自己的粉絲啊。
男青年解釋說自己看過他今年春天在人民大會堂獲獎作家合影,所以認出了他。
這男青年一嚷不要緊,旁邊幾個看書的立刻也圍上來,看著方明華神情激動。
“明華!”
“他就是作家明華!”
“明華,你能在這本書上簽個名嗎?”那個男青年拿出剛才買的那本小說集。
“沒問題。”方明華很痛快的答應。
“明華,也給我簽個名!”
“給我簽個!”
周圍頓時圍了一大讀者,手裡紛紛拿著那本小說。
“彆急,彆急,我一個個來。”方明華笑著說道:“不過書上要有書店的章子啊,否則我簽字了書你也拿不走,我還落下一個破壞書籍的罪名,那罪過就大嘍。”
方明華的話把大家逗笑了,但周圍拿著書要求簽名的人越來越多,都是拿著書到收銀處交錢以後又跑回來要求簽名的。
不遠處站著的那個售貨員也算機靈,看到這場景,立刻跑到後麵向領導彙報,沒過幾分鐘一個戴著眼鏡的中年男人匆匆走來,撥開人群進去。
“你好,你是作家明華同誌?我是這個書店的副經理張文華。”
“張經理,你好。”
“明華同誌,歡迎你來到我們書店,能不能到換個地方簽名?這個地方太窄,不方便。”
“那,好吧.”
方明華答應了。
張經理趕忙在收銀處附近讓員工臨時安放了一張桌椅,還緊急讓人臨時寫了個牌子:“國內著名先鋒小說作家明華簽名售書處”
(本章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