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明華決定選擇前者。
大修吧,結合這次南疆采風。
用純粹、美麗、殘酷的方式講述了人生中最寶貴的青春年華。
劉峰依舊是男主角,如同原著上一樣,質樸善良,主動包攬了團裡的臟活累活,因為經常為大家服務,深受整個文工團的喜歡。這很有點周順來啊。
但周順來的性格明顯更加樂觀堅強。
劉峰並深深地愛上了獨唱演員林丁丁,這個情節得要,就如宋棠棠所說的,任何時代在任何環境,愛情是不可能被抹殺的。
表白被拒絕,事情引起了上級的注意,劉峰遭到公開批評,然後被下放伐木連當兵。這場戰爭開始之後,劉峰回到了他的老連隊,不過不是工兵營而是野戰營,戰爭中劉峰犧牲。
方明華覺得,與其讓原著中劉峰那麼窩窩囊囊活著,還不如在戰爭中死去,一個男人的尊嚴。
苗苗和丁丁繼續是兩個重要的女主,依舊原著中的人設,不過苗苗最後沒得精神病,平靜的生活著,而丁丁最後則在劉峰的墓前懺悔。
還有另一個主角穗子。
原來整篇小說是以穗子的口吻敘述的,像一部回憶錄。這當然不行,得重換個視覺,而且加大穗子的份量,重新給她身份設定。
宋棠棠不是現成的模版嗎?
勇敢,聰明,富有同情心,而且高乾子弟的身份,更讓這部小說有積極意義。
還有那個犧牲的楊小紅、原來周順來連隊的連長、戰友等全部寫進去。
這才是真實的戰爭,真實的人生。
或許沒有原著裡所謂對人性的批判揭露,對那一代人青春的懺悔,但她覺得,更準確的說藝術的最高價值並不是對醜陋現實的批判,不是那種二元對立的善惡評判,而是給人一種前行的力量,給人一種超越現實的力量!
對,就是力量!
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每一代人的青春都燦爛過,也痛苦過,否則怎麼叫青春?
每一代人的命運都隨時代起伏過,顛簸過,否則怎麼叫命運呢?無論是哪一代人,都有值得留戀和回味無窮的芳華歲月。
既然決定寫作方向,準備大綱,開始動筆。
小院子裡很安靜,方明華的房間更安靜,隻有他的筆尖在稿紙上摩擦發出的沙沙聲。
很快,方明華就沉浸在寫作中。
除了吃飯、上廁所,一天絕大部分時間都用在寫作上,晚上快一點多才從單位騎車回家,一覺醒來又趕緊騎車返回單位繼續寫作,自己整個人都在亢奮當中。
書中那一個個人物形象仿佛就是一個活生生的人,在他腦海裡浮現,不寫出來覺得非常難受。
連續亢奮了三天。
這天中午方明華寫作沒趕上單位食堂飯店,就跑到街邊買了兩個核桃饃,回到自己的辦公室倒了杯茶水,狼吞虎咽吃完繼續寫起來。
突然聽到外麵傳來一個中年男人的聲音,帶著濃重的鼻音。
“小方,你回來了?
不用看,聽聲音就是陸遙。
他趕忙放下筆,過去開門,兩人看著對方,幾乎異口同聲驚叫起來。
“額滴神哪.你咋變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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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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