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按照董墨原來想的,乾脆把他調過來直接當編輯好了。
這種情況方明華並不是第一個,像陸遙、王曉新、白描等都是這種形式調到雜誌社,審稿是其次,主要是方便他們專業創作。
但又覺得彆人不會同意,所以就臨時想了這個辦法。
主編張丕祥沒啥意見,反正又不占編製又不在編輯部領工資,還多了個乾活的——是培養,何樂而不為?
另一個副主編何鴻鈞也沒啥意見,又不是正式編製,何必爭吵?
但沒想到方明華不同意。
“讓我去編輯部當編輯助理?不用了,謝謝董主編。”
“為什麼?”董墨有點驚訝。
“我覺得我能力有限,不能勝任。”方明華解釋道。
“是嗎?”董墨看著他,臉上突然露出笑容,“你是不是嫌編輯部工作忙?”
方明華嘿嘿一笑:“董主編,我覺得我現在最重要的是多看書!多寫詩,到了你們編輯部哪有這麼多時間?”
這倒也是.
董墨點點頭。
現在投稿人數劇增,特彆是詩歌組,經常加班是常有的事,審稿,討論,有的時候還需要和作者書信交流,忙的不停,還真沒有時間寫詩。
“那好吧。隻是有點委屈你了。”
讓一個很有才華的青年看大門,這算啥事啊。
“董主編,不委屈,不過我有個小小的要求”方明華又說道。
“什麼要求?”
“我能不能到社裡的圖書室借點書看?”
“哦,這個我差點忘了。沒問題!明天我就給圖書室的張秀芳說,你可以隨意借書!”
“那就太謝謝你!”
最後,董墨走了。
方明華靠在椅子上,哼著歌。
開始他挺羨慕編輯部工作的,但看到一個個整天加班忙的像狗一樣,頓時沒了興趣。
在這上班摸魚不好嗎?三班倒工作清閒,
乾嘛跑到編輯部當個小編,而且還是那種沒編製的!
不過董墨這個人很不錯,表麵上看上去冷冰冰的實際是個熱心腸。
這首小詩在《延河》10月份詩歌專欄如期發表,方明華也趕了個時髦,給自己取了個筆名——明華。
同時領了三塊錢的稿費。
乾了幾個月的雜誌社的門衛他也知道詩歌稿酬價格——一行一元錢。
為此,他還專門請張寶福到十字路口的老馬家泡饃館吃了一碗羊肉泡饃。
5毛一碗,一個饃5分錢外加2兩糧票。
方明華的生活並沒有發表一首小詩發生多大變化,依舊看著大門,平時沒事的就看書,有了董墨的一句話,去雜誌社圖書室借書就方便許多。
《紅與黑》《巴黎聖母院》.當然還有國內作家小說《許茂和他的女兒們》《班主任》.
當然生活還是有了些許變化。
雜誌社的人進進出出的,好多人都和他主動打招呼,不像以前那個小透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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