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上午,韋鴻宇和林浩向張衛東請示後,決定再次前往張海波家。
巧合的是,張海波今天沒有上學而是在家裡照顧妹妹,見到兩位警察到來,他顯得有些緊張,不知所措。
林浩疑惑地問道“你們家的大人呢?”
張海波小聲回答“我爸媽去地裡乾活了。”
“哦,妹妹恢複的怎麼樣了?”
“她挺好的,已經能走路了。”
這時,一個十歲左右、麵容憔悴的小女孩慢慢走了進來。
韋鴻宇心裡咯噔一下她正是那個在視頻中出現過的小女孩。案發那天,這個小女孩背著書包在單振友家的小區出現過。
林浩也察覺到了這一點。
“妹妹,你先去裡屋躺著,彆亂動。”
“嗯!”小女孩慘白著臉,被張海波勸進裡屋。
張海波隨後怯怯地問“叔叔,你們是來查我同學單振友家那件事的嗎?”韋鴻宇和林浩點頭默認。
張海波鼓起勇氣“叔叔,單振友家的錢是我拿的。”
兩個人震驚不已。
他們示意張海波繼續說。
單振友和張海波的關係非常要好,更是把張海波的妹妹當成自己的親妹妹一樣看待,當得知張海波妹妹生重病需要手術費時,他知道自己的父母不會把錢借給張家,就心生一計,讓張海波的妹妹來自己的家裡拿錢。
韋鴻宇和林浩深感頭疼,這種案件他們從未遇到過。
他們立即上報給隊長張衛東。
張衛東聽到彙報後也深感震驚,親自前來了解情況。
經過張海波的再次敘述,張衛東才徹底相信。
從警十年的張衛東也從未遇到過這樣的案件,涉及三個孩子,年齡分彆為十歲和兩個十二歲,處理起來相當棘手。
案件上報到分局和市局,最終市檢察院領導決定雙方家庭協商解決,對孩子們進行訓誡教育,不予起訴。
雖然案件得以破獲,但整個刑警隊都感到尷尬。
事後韋鴻宇和林浩因表現出色受到嘉獎,而其他隊員包括張衛東,則因工作不細致、考慮不周到受到局領導的批評。
這一天晚上,林浩,韋鴻宇,劉軍,宋海四個人在刑警隊值班。
淩晨兩點鐘左右接到指揮中心的指令城區東緯路142號有一家金店被盜,請迅速出警。
四個人迅速穿帶上裝備,分乘兩輛摩托車風馳電掣趕到現場。
金店初步統計被盜130多件黃金首飾,總重量約500克左右,總價大約三十多萬元。
現場有城區派出所的警察進行保護。
林浩,韋宏宇,劉軍三人穿戴鞋套手套進入案發現場,店內幾乎所有櫃台玻璃都被砸碎。
三人巡視了一下,發現各個角落都有監控探頭,這就好辦了。林浩讓店主將當晚的監控全部拷貝下來帶回。
監控錄像顯示在當晚淩晨一點二十分
一名穿著綠色軍大衣,戴著口罩的男子,從路邊分彆拖來兩隻垃圾桶放在金店門口,該男子在垃圾桶的掩護下用撬棍撬開金店卷簾門,而後再用角磨機割斷玻璃門上的大鎖,潛入金店。
進入金店後,該男子用榔頭敲碎櫃台玻璃,將裡麵的黃金首飾全部盜走。過程中,觸發店內警報,但男子仍然不慌不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