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到結局徐婉寧顧俊!
院子裡的人瞧著李家去了好幾個公安,原本還在竊竊私語,當看到李家除了小閨女之外的所有人都被銀手鐲銬了起來,一個個連大氣都不敢出,眼睜睜地目送李家人被押送上了公安的車。
韓蕊作為當事人,徐婉寧和林安作為報案的人,也要一並去公安局做筆錄。
但因為隻有一輛自行車,所以徐婉寧提議讓林安先過去,她和韓蕊走路過去,卻被林安拒絕了。
“現在天已經晚了,你們兩個女同誌,我不放心,反正也沒幾步路,我陪著你們一起吧。”
林安推著自行車走在徐婉寧身側。
韓蕊時不時地朝著兩人看一眼,不無羨慕的說道“你們倆感情可真好。”
向來沒有對韓蕊流露過熱情笑臉的徐婉寧,忽然咧嘴笑“你說的倒也沒錯,我們倆的感情確實不錯。”
很快,就到了公安局。
因為剛才在李家,該說的細節都已經說的很清楚了,所以做筆錄就是將一些關鍵性的線索記錄下來。
輪到徐婉寧的時候,公安同誌開門見山,直截了當地問道“徐同誌,我並不是懷疑你,隻是剛才在李家的時候,關於很多事情你說的並不清楚,按照慣例,我不得不多問兩句。當然,你也可以拒絕回答。”
“有什麼問題,你們直接問我就好,我會如實回答,好好配合你們,爭取早日將所有壞人都一網打儘。”
公安同誌見徐婉寧這麼配合,暗暗鬆了口氣,便問道“你剛才說,你是通過某些途徑得知李家具體居住在哪兒。根據你們的基本信息,按理說你們平時不該有交集才是,你可以告訴我,你具體是通過什麼途徑知道的嗎?”
“李家除了兩個兒子外,還有一個女兒,他們的女兒叫李玲玲,並且是一名退伍軍人。我在學校門口開了一家小食鋪,裡麵的九個工作人員都是退伍的女兵,李玲玲就是其中之一。”
“昨天的時候,李玲玲的父母就開始在小食鋪外麵堵她,根據李玲玲的描述,她的父母是想將她賣給其他人換彩禮錢,對此,李玲玲是抗拒的。我在征求過她的意見過後,就將她送去了我名下的養殖場,養殖場在淇州,距離遙遠,可以避免李玲玲被其父母找到。”
“今天一早,李玲玲的父母就開始在小食鋪鬨事,鬨著要讓我們將李玲玲交出來。因為知道他們要做什麼,所以我們幾個員工配合打遮掩,蒙混了過去。這個時候,韓蕊同誌在不明白事情始末的情況下,見老兩口著實可憐,所以善心大發,將他們帶去了自己的精品店。”
“後麵的事情,我不了解具體情況,但大抵和韓蕊所說的差不多。一直到傍晚時分,韓蕊的父親,也是我之前的房東找上我,說他女兒失去了蹤跡。”
“我聯想了一下,猜測韓蕊是不是遇到了什麼危險,所以就和我的愛人,也就是京市部隊的林營長,前往李玲玲之前登記過的家庭住址去尋找,果不其然,在李家,我們找到了被捆綁起來,且嘴裡還被塞了抹布的韓蕊同誌。”
徐婉寧事無巨細地將事情的始末同公安同誌說了一遍,並且在不經意之間說出了林安的身份。
這樣做有兩個目的,一來,可以最大程度避免公安們對她的懷疑。
二來,也能讓公安們重視這件事。
韓蕊是找到了,但是在他們看不到的地方,還有千千萬萬個“韓蕊”,等待著他們的救援。
公安同誌將徐婉寧說的話,挑重點記錄在冊,繼而又問道“徐同誌,冒昧地問一句,你可以幫我們聯係一下李玲玲同誌嗎?被抓起來的是她全部的家人,雖然她沒有參與此事,但我認為,她還是需要到場一下。”
徐婉寧點頭“當然可以。不過今天已經很晚了,明天我會去養殖場,跟李玲玲同誌說清楚這件事。”
“好,辛苦你們了。”
等徐婉寧從審訊室出來的時候,韓蕊和林安已經做完筆錄了,分彆坐在走廊長椅的左右兩端。
看到徐婉寧出來,韓蕊比林安的動作還快了一步,直接蹦躂到了徐婉寧跟前。
“我才是當事人,是受害者,怎麼你做筆錄的時間比我還長?”
徐婉寧斜眼看著韓蕊,冷言問道“韓蕊同誌,有沒有人跟你說過,你有點逾越了?”
韓蕊吐吐舌頭,卻是不敢再跟徐婉寧搭話。
徐婉寧和林安直接將韓蕊送到了家。
蕊蕊精品店裡,韓蕊的父母正在焦急的來回踱步。
聽到開門的聲音,夫妻倆同時朝著門口張望,當看到失而複得的女兒回來後,夫妻倆都紅了眼眶。
韓父更是對著徐婉寧和林安深深地鞠了一躬,哽咽著說道“徐同誌,謝謝你不計前嫌,幫我把蕊蕊找了回來。”
“一碼歸一碼,我們之前的小矛盾,還不足以上升到人身安全上。不過你們以後可得好好教教自己的女兒,善良可以,但一定要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再善良,否則再發生類似事件,就算彆人想要營救,也未必來得及。”
“是是是,這次是蕊蕊莽撞了,回頭我肯定好好教她。蕊蕊,快去給兩位同誌倒水喝。”
“不用麻煩了,已經很晚了,我們也該回家了。”
說完,徐婉寧拉著林安轉身走了。
這個過程中,韓蕊的母親,也就是之前和徐婉寧簽訂租房合同的房東,好幾次欲言又止,但直到徐婉寧離開,也沒有說一句話。
兩人走後,韓父拉著韓蕊上下打量了好幾遍,顫抖著聲音問道“他們沒有欺負你吧?”
韓蕊忍了許久的眼淚瞬間傾巢而出,“欺負了,他們把臭抹布塞我嘴裡了,我現在還感覺嘴裡一股味道。爸,我得先上樓去漱漱口了!”
韓父嘴巴長大,到底什麼話都沒說。
他還以為自家閨女被那樣欺負了,結果就是個這?
還好還好,沒有受委屈就不算大事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