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京文藝時代!
東京文藝時代80年代的暴力美學第二百二十四章文迪塞爾有的人出生就在羅馬,有的人出生就是牛馬。
好萊塢,這個美國年輕人的夢想之地,似乎永遠都不缺少年輕人。
於是乎,這麼多的年輕人不可能每一個都成功的實現了自己的夢想。
那麼,在追夢的這個過程中,他們到底要怎麼才能維持自己的生活呢?
有些人運氣好,可以通過跑龍套來賺點小錢,有些人運氣更好,被富婆或者富豪看上。
也許這樣被看上似乎有些丟臉,可總比去拍一些更丟臉的片子來得強。
就比如史泰龍,他在成名之前就為了200美元拍攝過一部小電影。
後來他的《洛奇》一舉成名,而當年的那家小公司,也看到了商機,就把那部電影直接改名,乾脆叫做《意大利種馬》。
這確實是他的一個抹不去的汙點,但這也不算是一個汙點。
人,在極度的需要活下去的時候,需要那200美元的時候,他並沒有什麼錯。
而且,還不是看他有膀子力氣,另外那方麵……咳咳……
可有的人,還真就不一樣了。
……
加州的太陽,實在是讓人有些吃不消。
現在屬於冬季,可在加州而言,仿佛根本就不存在什麼冬天。
太陽還是那麼的熾烈,就那麼當空照著。
這讓來自紐約的漢子很不適應。
可眼下,不適應也得乾。
黃色的工裝鞋,背心,牛仔褲,還戴著一個黃色的安全帽。
跟以前的工作相比,現在這個起碼穩定不少。
“嘿!菜鳥,你在偷懶嗎?”
“放你媽的屁!”
“哈哈哈……你這個家夥,長著一張進監獄的臉,結果還想什麼在好萊塢大乾一場?”
“怎麼?有什麼不可以的?”
“我打賭你會先進監獄。”
“法克u!”
“哈哈……開玩笑的。不過,你真的應該考慮一下,有些小電影,你真的很合適。”
“滾!”
“你這個體格,這肩膀頭,這胳膊,這胸肌,何必在我們這種工地上浪費力氣?”
“……”
“那些電影裡的姑娘,嘿……夠勁!她們好像都隆過了,我甚至擔心我的手都很難一把掌握,但有的那些一看就太他媽假了,我打賭,那種圓的到不行的,一定比石頭還硬。”
“法克!不用賭,你這個混蛋一定是摸過,所以才這麼懂。”
“哈哈哈……好吧,說真的,你小子的那個短片真的能行嗎?”
“我不知道,但昨天有消息了。”
“真的?他媽的,就你這樣的還能拍電影?上帝真是不公平。”
“老約翰,你個老王八蛋,要不是看在這份兒工作是你幫我介紹的,我早就動手了,知道不知道?”
“哈哈……好吧,祝你成功,小夥子。”
“不祝我進監獄了?”
“你進監獄的話,真的相當便利,都不需要剃頭了。”
“法克!”
光頭,肌肉紮實,這是文迪塞爾的標誌。
而在工地上,他是一把好手。
無論什麼樣的工地,就算是機械化程度再怎麼高,那也是需要力工的。
美國這裡相對好一些,畢竟造房子主要是用木頭,木頭相對輕一些,可也沒那麼輕。
文迪塞爾從紐約來洛杉磯闖蕩,他沒有像史泰龍那樣的去拍什麼《意大利種馬》,他也沒有乾老本行,他選擇的加入了房地產行業。
在工地拿起了鏟子。
至於老約翰,那是一個年紀不小的老酒鬼。
那家夥雙眼渾濁,但人還不錯,雖然喜歡開玩笑,但這個工作還確實是他幫的忙。
文迪塞爾的老本行是電話銷售……嗯,在紐約混的還行,可是等來到了紐約,他突然發現,這個地方……
電話銷售也太多了。
就目前美國的電話銷售,大多都是那種騙人的勾當,好點兒是忽悠人買股票,華爾街經常乾的事兒,壞一些的乾脆就整邪教。
知名的山達基,他們的主要營收是賣一種所謂的疾病治療儀。
號稱,什麼他媽的病我們的機器都能治!
山達基的大本營就在加州,所以……
文迪塞爾等於是被卷到了工地上。
沒關係,混的不好的話,還有一個工作選擇。
保鏢。
他以前在紐約也做過幾回,客戶對他很滿意。
就他這張臉,這個大光頭,這肩膀頭,看上去就不好惹。
而且,他還給人一種成熟的感覺。
你小子彆騙人了,你哪是二十多的人呀,分明是三十四十了!
這張臉,讓他很難在好萊塢拿到不錯的角色,但是卻能在其他行業上有優勢。
所以,文迪塞爾對自己的未來不愁。
好萊塢如果混不下去了,那就乾脆回老家紐約,在那裡他可以乾電話銷售,他還可以乾保鏢。
上帝餓不死他這樣的家夥。
文迪塞爾對此充滿信心。
但是,對於自己的電影……
其實,很多人都不知道,長相如他這般凶惡的家夥,對電影是有相當藝術追求的。
小時候,曾經想要乾票大的,結果被那個管理劇院的女士給逮住了,結果還教育他,還給他看劇本。
那位善良的女士,實在是太善良。
從此,文迪塞爾就跟戲劇結緣,他其實已經出演過一些舞台劇,也在電影裡跑了龍套。
可說到底,還是一個龍套。
事實上,他想做一個導演。
這不是說說的,他花了極少的錢,拍攝了一個小小的短片。
雖然是極少的錢,可也是他的全部積蓄,大概1萬美元吧。
這個短片會成功嗎?
會成為自己名揚好萊塢的作品嗎?
不知道,可之前竟然有一個來自日本的導演想跟他聊聊。
這個日本導演……不管了,怎麼說也得去試試!
……
換了一身衣服,體麵了一些。
懷揣著忐忑的心情,文迪塞爾來到了洛杉磯的一個華人聚集區。
走進了一棟二層小樓,這個樓外麵掛了一個牌子,上麵寫了一個‘當’繁體的。
文迪塞爾真的不太懂這個字是什麼意思,隻是覺得挺有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