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商戰_誰都彆想打擾我賺錢_思兔 

第71章 商戰(1 / 2)

誰都彆想打擾我賺錢!

次日上午九點多。張風就收到沈衛國發來的視頻邀請。

沈衛國“我聽下屬說,最近網上有很多關於知秋的負麵言論?”

張風“確實,前幾天我刷抖音,就看到有些主播說知秋的畫是協助他人轉移資產的工具。後來我在微博上也看了看。很多大v也在微博上發表相同言論。應該是咱們的對手出手了。”

沈衛國“真沒想到,這幫人玩商戰竟然會把主意打到家人身上。”

張風“這不是很正常麼?咱們打商戰不也可著蕭寒在打?這時候也沒必要雙標。而且,商場如戰場。都上戰場了誰還考慮那麼多?就算不打擊家人,把公司搞破產。那些習慣富裕生活的家人不一樣受不住。不還是走到哪都會遭人白眼?跟直接從家人開打又有什麼區彆?”

沈衛國被張風給噎了一下。本來他還準備把自己說成正義一方的。也幸好他沒這麼做。否則非遭到張風白眼不可。打商戰,又是與相同國家的商人打,隻有勝利和失敗之分,哪有什麼正義和邪惡之分?要是麵對老外。倒是可以分個正義和邪惡。

沈衛國“你這胳膊肘怎麼還往外拐?難道他們做的還挺對不成?”

張風聳聳肩“他們當然做錯了,因為他們傷害到了我的愛人。”

沈衛國“你主意最多。想想該怎麼解決。雖然沒經過你同意。但我已經任命你成為我們星空集團宣傳部副總經理。需要錢也好,需要人也好。全都可以先用再批。”

不審批肯定是不行的。就算公司沒人查,稅務局肯定也要查。所以從公司走賬都必須經過相應管理人員審批。進行歸檔並有明確記錄。哪怕原因是為了促進全人類的大團結,為了保衛世界和平,急需吃一頓烤鴨。而且一頓烤鴨還吃了十萬塊也無所謂。

畢竟稅務局隻看收入和支出,通常不看原因。挪用公款也好,偽報收據也好,收受回扣也好。這些都歸叔叔和法院管。他們就算發現問題,通常也是直接轉交給叔叔們去調查處理。因為是公訴罪,所以一經發現還可直接交由法院審理。

所以,影視劇以及小說中。“需要什麼直接拿。無需向我報告。”是不可能真實存在的。

張風“……我可以問一句,有工資麼?”

沈衛國眼睛一瞪,向張風說道“將來你要是娶了我女兒。整個星空都是你的,你要什麼工資?當然啦,因為勞動法第三條規定。勞動者有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所以我還是決定給你每月十萬薪資。獎金另算。年底有十三薪和十四薪。算是個年薪百萬的職位。”

張風可以不需要。雖然薪資在兩人看來有跟沒有幾乎沒區彆。但沈衛國卻不能不給。

張風“其實咱們也不需要做什麼。畢竟知秋的畫也不是賣給普通民眾的。無論這幫博主和大v說什麼。都不太可能會影響到知秋作品的價值。但咱們卻不能不管。因為這既是對手的攻擊。也是對方的試探。如果咱們任由輿論發酵卻無動於衷。他們必然會向咱們進行更猛烈的攻勢。到時不但可能會真對知秋作品的價值造成影響。很可能也會影響到星空集團。”

沈衛國“咱們想到一塊去了。不過,我現在不想聽你分析,隻想聽你的解決辦法。”

張風“把點擊,點讚和評論數最高的前三名主播和大v發的視頻下載。發的照片和文章截圖。交到地方法院,告他們造謠毀謗就行。同時讓他們賠償因造謠而造成知秋作品售價降低的經濟損失。”

沈衛國“能行麼?”

張風“怎麼不行?咱們國家的法律是誰主張誰舉證。咱們主張他們造謠毀謗。對知秋人身造成傷害。對其作品的價值造成損害。直接使其造成經濟損失。並以視頻,醫院診斷書和交易記錄做為證據。他們主張知秋的畫作是幫助他人轉移資產的工具。那自然要由他們向法院提交證據。證明從知秋手中賣出的畫。確實是他人轉移資產的工具才行。”

他們當然拿不出證據。就算找叔叔調查銀行轉賬記錄都沒用。因為對方確實就是在造謠。知秋所有畫都是實買實出錢。至於說張風這麼做對這幫人會不會太狠了點?

他們為了賺錢,肆意汙蔑和造謠他人。造成他人精神及經濟損失的時候。他們也沒想過自己對被造謠者太狠了點。被造謠者又哪有必要去想著對他們狠不狠?

張風的想法很簡單。找出標杆,不但要送去蹲笆籬子,還要讓其傾家蕩產。背上一輩子債。這樣才能震懾住其他人。讓那些主播和大v輕易不敢再對知秋造謠。

沈衛國的行動十分迅速。下午這些主播就收到律師函。一些頭鐵主播和大v還笑著把律師函發到網上。以為知秋(以知秋的名義發的律師函)隻是在嚇唬他們。卻沒想到,第二天就直接收到法院傳票。

正常情況下,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後並不會立刻開庭。但如今屬於非正常情況。背後出錢的企業也好。那些大v和主播也好。甚至包括張風和沈衛國,都忘記了一件事。

那就是知秋向國內各個博物館捐獻了大量作品。其中當然也包括天府博物館和川四博物館。所以他們為了回報知秋便要求法院儘早審理麼?這是當然的。而且,知秋最近的畫成交額都在五億以上。甚至達到六億。那博物館裡收藏的有關知秋的畫價值會是多少呢?

值多少並不清楚。畢竟藝術這東西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但如今知秋捐給國內所有博物館的畫都已經從比較偏僻的角落被搬到幾乎正中央的位置。甚至還在外麵罩上防彈玻璃。

所有畫下方的標簽都會寫上世界著名油畫大師沈知秋女士因xxx有感而作,並與x年x月x日捐獻給xxx博物館(藝術館\美術館)。每名導遊在帶領遊客參觀這些畫的時候。都會補充道“沈大師的畫,成交價普遍在五億以上。最新出售的《深秋》售價更是高達六億。”

如果沈知秋的藝術性遭受打擊。真被證明她的畫並沒有那麼值錢。遭受損失的可不僅僅是沈知秋。甚至可以說,所有人中損失最小的反而是沈知秋。畢竟她手中大部分的畫不是被捐出去就是被賣出去。名譽和錢都已到手。就算至此封筆她也不會損失什麼。

法院不但開庭快。而且審理也很快。當然,這些人也不會坐以待斃,他們申請由叔叔們對沈知秋的銀行賬戶進行審查。知秋的賬戶自然是沒問題的。每一筆都有記錄,而且銀行每次入賬金額都完全跟合同對得上。所有轉出也都是日常消費。完全不存在轉移資產的說法。

說實話,國內像知秋這樣的畫家還真是少數。他們怎麼也沒想到,知秋的畫竟然真那麼值錢。這些人造謠誹謗的罪名被坐實了。但正常的處理結果也不過是蹲七天並向知秋道歉而已。

隻要錢給夠。總有人不怕拘留。也不在乎當眾給人道歉。因此,張風才讓沈衛國向他們追討知秋因他們造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經濟損失又是從哪來的?

方法也同樣很簡單,張風以樂康公司的名義向星空集團借款四億,用以發展公司業務。隨即又以公司名義,花費四億現金購買沈知秋的《瀘沽湖日出》用以收藏並等候升值。

沈知秋因為有人造謠。使得其隻能以低價出售作品。樂康公司認為沈知秋的作品確實價值五億以上。所以打算趁這個機會低價收購名畫《瀘沽湖日出》,非常符合商業投資行為吧?可以說任何一個人遇到這樣的機會。都絕對會選擇抓住他。

沈知秋過去出售的二十餘幅畫售價都在五億以上。《瀘沽湖日出》無論是藝術性還是傳播性,或者話題度都遠遠高過之前作品。由此可推斷名畫《瀘沽湖日出》的價格至少也在五億以上。中間差的一億就屬於知秋因被造謠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當由被起訴的主播和大v共同承擔。

知道他們不會安心拿錢。所以張風還讓沈衛國提前就申請了強製執行。張風也沒太狠。平均每人也就幾百萬,雖然結果是傾家蕩產。但至少是湊的出來。如果張風隻向星空集團借款三億,這十二人就不光要傾家蕩產。還要把一輩子都搭進去。

當判罰出來之後。所有造謠的博主全都以最快速度下架視頻和微博。那些被告們,也主動承認是有人花錢請他們汙蔑知秋的。並希望能以此減少懲罰(減少賠償金額)。張風當然是不予理睬。畢竟不用他們主動承認。張風也知道是那幾家酒店企業做的。

而且,他們指認也沒用。被指認的人找不到跟三家酒店之間的任何一方有聯係。並主動承擔所有罪名。問他為什麼要對知秋造謠。回答就是“單純看不慣。那女的隻要動動畫筆。用不上半個月時間。就能賺到我十輩子都賺不到的錢。所以我越看她越來氣。就想讓她不得好。”

等案件審理結束後,知秋拿五億從樂康集團手中購回《瀘沽湖日出》。樂康償還星空本金及利息四億一千萬。餘下九千萬自然歸樂康集團所有。

九千萬裡,有三千一百五十萬被用來償還集團對張風欠款(之前劉奕辰向張風借了三千萬,這兩個月公司還了幾百萬。這次是一次性把剩下的欠款及利息還清,雖然沒到期。但因為錢是張風想辦法賺來的。所以劉奕辰是按照到期來算的本金和利息,並且多給一部分做為違約金。很多人都不知道,沒按時還款算違約。同樣,提前還款其實也算違約)。

餘下約五千歸公司所有。算是張風幫公司加速擴建了。是不是感覺少了八百多萬?那八百多萬被用來繳納稅收了。販賣工藝品賺到錢也是要交稅的。

事情到這裡並未結束。在造謠知秋的人被審判時。那位陳大師的案子也審理結束。跟張風預計的一樣。這位陳大師被判收繳全部違法所得。同時處以無期徒刑及三千萬罰款。

在這裡為大家科普一下。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及死刑才可以緩刑。三年至十五年有期徒刑以及無期徒刑是沒有緩刑的。而且,最長刑期就是十五年。超過十五年就是無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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