漸漸的,南汐的名頭越來越響亮,成為了金牌律師。
找她打官司的人越來越多,她總能找出最需要她的人幫忙打官司。
她除了律師這個工作,其實還有一個工作。
那就是職業要債人。
小說終究是小說,請不要代入現實!
法律麵前,必須嚴謹!
遵紀守法,是每個公民應儘的義務!)
南汐是無意中接觸到這個職業的,說來還與律師所有一些關係。
當初她接到了一個案子,當事人張華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因一起交通事故與被告李強發生糾紛。
在事故中,張華受到了嚴重的身體傷害,但李強拒絕承認責任並拒絕支付醫療費用和賠償。
南汐幫他打贏了官司,經過法律程序,法院判決李強應向張華支付醫療費用和賠償金共計一百五十萬元。
但李強無視法院判決,拒絕履行支付義務。
南汐知道了之後很生氣,她不能看著張華在身體受到侵害之後,精神上也承受巨大的壓力。
於是,南汐主動聯係了張華,表示願意幫助他追討債務。
隻是,這要回來的債是什麼東西,要南汐說了算。
張華當然願意,他對南汐的幫助感到非常感激,並全權委托南汐處理此事。
南汐直接去了李家,質問李強。
“支付給張華的賠償!”
李強非常狂妄,“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南汐點點頭,“這是你說的,你把張華的腿撞斷了,這樣吧,你賠他一條腿就行了。”
南汐拿出指環,抽出李強左腿的生機,然後直接離開了李家。
不久後,李強的左腿便廢了,再也不能走路,整條腿都用不上力氣,仿佛已經壞死了一樣。
李強去醫院看了許多醫生,根本就治不了,連病因都沒有檢查出來。
他把家裡的錢都花光了,也沒有治好,不僅如此,他還丟了工作,被老板開除了。
而張華在一夜之間,粉碎性骨折的腿居然就痊愈了,不僅骨頭長好了,整條腿完好無損,連一絲疤痕都沒有留下。
南汐告訴張華,債已經追回來了,他不知道追回了什麼,但是腿好了比什麼都重要。
聽說了李強的慘狀,他隱約知道了什麼,他心裡對南汐更加感激。
要不是南汐,李強的下場就是他的下場。
……
南汐讓欺負傻子的壞人變成笨蛋,讓瀕臨絕境的受害者枯木逢春……
她完美的履行著,你讓受害人失去了什麼,你就會失去什麼。
她追債的結果千奇百怪,有時候受害人要的不一定是錢,她總會讓人如願。
當然,如果有人敢欺騙她,她也不會讓他好過,會讓他付出應有的代價。
南汐的一生充滿了正義和智慧,她不僅幫助當事人追回了應得的賠償,更重要的是,她讓受害者感受到了法律的力量和正義的溫暖。
南汐的名字在追債界和法律界都成為了一個傳奇,她用自己的行動證明了。
正義不會遲到,更不會缺席。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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