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梨花來說,林素芳救了她的性命,並讓她在深淵之中仍然想著逃離,沒有像母親、村寨許多女性那般放棄自己,深陷泥潭,而沒想到過反抗。
雖然最後她的結果是跳河自殺,但至少勇敢過一次,沒有逆來順受。
那是梨花這輩子想都不想的事。
但她做到了。
梨花以為林素芳幫助自己良多。
自卑的是,若沒有她,素芳肯定會過得更好。
但事實上,在林素芳心中,是梨花從泥潭救她出來。
在母親死後,林素芳便深陷愧疚與痛苦之中。
她放棄了最愛的遊泳,對河水更是望而卻步,心存死誌。
正因為有梨花在,林素芳才重新愛上遊泳。
當得知梨花被家人定親時,林素芳第一時間找到了她,詢問她的意思。
梨花說,想要離開村寨。
林素芳猶豫的原因,是她的爹。
失去了娘親之後,爹爹不久再娶了一個妻子,不到兩年時間,便生下了兒子。
林素芳在家中的存在可有可無,繼母再怎麼排斥她、或是偏袒親兒子,欺辱她,她也不甚在意。
她回去收拾行李。
潛水捕魚賺到的一些錢,足夠她和梨花活下去,再撿兩件娘親在世時為她做的衣服,雖然小了些,但她也沒丟下,一起裝起來。
在她收拾完東西,走出家門時,迎麵撞到喝醉酒回家的爹。
爹在看到她身後背著的行李瞬間暴怒,從牆角拿長棍,就朝她身上打去。
林素芳沒有躲。
在娘親走後,爹就不再管她的死活,她睡覺的地方比狗窩都要小,她靠捕魚為生,皮膚曬得黝黑,手掌長滿繭子,和魚鱗痣……
她不躲,是因為體內流淌著他的血脈,而且在娘親沒死之前,也是他外出捕魚,支撐了這一個家。
這些總要償還。
這幾年,她早出晚歸,初時沒有船,隻能靠潛入水捕魚,後來慢慢賺夠錢,買了一條破舊的老船,成了她的捕魚重要工具。
起早貪黑,她比村寨任何人都要努力拚命,暴風雨天,旁人不敢出寨,唯有她一人敢。
但如今,再也沒有人,會在暴雨天氣擔憂她的死活。
每天賺到的錢留三分,另七分全部給了爹。
可以說,爹能再娶到一個妻子,所花的聘禮,是靠著林素芳捕魚賺的錢。
“我早就看出來了你這掃把星要跑,我生你養你,你不留下來報答我,竟然敢走!我打死你,打死你就走不了了!”
林素芳抬著陰鬱灰暗的瞳眸,直直地凝望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