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藝珍是不是張元的第一個韓國朋友,張元自認為是的,金善美是她的翻譯,全智賢是他的夥伴,
嗯,算了,不編了,他確實是撒謊了,可為了讓人幫他付這次的賬單,也算是情有可原吧。
這次經紀人不在身邊,孫藝珍好像也放開了不少,和張元聊起來,那也是滔滔不絕的,
和之前張元對她的那種靦腆印象,完全是兩個表現。
聊了一會後,兩人的稱呼從孫小姐和張作家,很快就變成了藝珍和大元,
再一聊發現,孫藝珍竟然要比張元大,雖然他們是同年,可孫藝珍的生日是一月份的,而張元是五月份的,
“你應該叫我藝珍露娜,知道嗎大元”
“叫你姐姐?你看著比我還要小呢?”叫對方姐姐,張元可張不開這口,看起來也不搭啊
“不行,你必須叫我藝珍露娜,在韓國這是禮貌,知道嗎?”
看孫藝珍說的這麼嚴肅,張元也都有些懷疑自己的韓國知識了,真的是這樣嗎?
“藝珍露娜?”
“嗯,不錯,就這樣”聽到張元小心翼翼的這麼叫自己,孫藝珍笑的非常開心。
張元覺得自己好像被套路了,但他找不到什麼證據。
這頓飯兩人邊吃邊聊,差不多又吃了一個小時,吃完後,孫藝珍瀟灑的去付賬了,
看著孫藝珍付錢的動作,張元這才知道付錢原來這麼有魅力。
走出飯店後,看著張元褲子上那麼一大道口子,孫藝珍抿嘴笑道:“這個小偷技術還挺好的”
“是啊,再劃深一點,就劃到我的皮膚了”
“走,姐姐帶你去買衣服!”
“不用了吧,你把我送到酒店就行!”
“那不行,你都叫我露娜了,我得為你負責,走吧,就當我送你的禮物!”
孫藝珍二話不說,緊緊挽住張元的胳膊,興衝衝地往商業街走去。
要不是她現在還沒啥名氣,就憑這親昵的樣子,明天肯定得上頭條,鬨出一場轟轟烈烈的緋聞。
都說陪女人逛街是個體力活,還真是!
就為了給張元買條褲子,在孫藝珍挑剔的目光下,他們還是把好幾家專賣店都逛了個遍。
最後,不但買到了合適的褲子,孫藝珍還順手給他挑了兩件配套的衣服。
看著孫藝珍爽快地付錢,張元心裡忽地升起一種奇怪的感覺——好像自己成了吃軟飯的小白臉。
這軟飯,吃起來竟然如此之香,也難怪那麼多人年紀輕輕,牙口就不好了。
這種被人照顧的感覺,著實令人享受,更何況付款的是孫藝珍這樣的大美女,那感覺真是妙不可言!
要不,咱們以後就走軟飯路線吧?還要努力做什麼呢,這軟飯吃起來可太香了!
或者學一學電影中的那個前輩,來個軟飯硬吃?
此時的張元,身著嶄新的衣服,一手挎著孫藝珍,一手提著衣服包裝袋,漫步在繁華的首爾街頭。
看他這副模樣,這番做派,不是吃軟飯,還能是什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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