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黑係暖婚!
薑九笙下意識地滾了滾喉嚨,唱了四個小時,嗓子微啞“我能,”頓了頓,終歸失了禮貌,冒昧地問,“我能摸摸嗎?”
第一次見麵便提出這樣荒唐的要求,連薑九笙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並非浮誇隨便之人,歸根結底,她想大概是對方生得太蠱惑人心。
男人有些驚愕。
她立馬解釋“抱歉,我有輕度戀手癖。”
見了鬼了,她並不輕信於人,卻鬼使神差地交了底,很奇怪,這種陌生的熟悉感,讓她有些手足無措,不自覺地心慌意亂。
分明不曾相識,何來這種蕩氣回腸後的心神難寧?隻是因為那雙美得世間少有的手?若是如此,她想,她戀手的毛病可能嚴重惡化了,至少在這個男人之前,她從未對哪雙手如此迫切地渴求過。
男人歉意地稍稍淺笑“抱歉,我有輕度潔癖。”
薑九笙很遺憾,儘管裝得不動聲色。
他猶豫了片刻,又柔聲地問“隻摸一下可以嗎?”
“當然!”她回答得很乾脆。
對方笑著伸出了手。
薑九笙上前,握住。
很涼,掌心乾燥,骨節比她想象的還要纖細,膚色幾乎同她一般白。走近了她才嗅到他身上有淡淡消毒水的味道,夾雜著薄荷香,不刺鼻,很舒服的感覺。
就如此,她摸了一個陌生男人的手,唯一的感覺就是——不想撒手。隻是不便太放肆,隻握了幾秒就鬆了手,道了句謝謝。
對方說,不用謝。
他說“我叫時瑾,瑾瑜的瑾。”
時瑾。
真是個溫柔的名字,念起來像江南小鎮的吳儂軟語。
她回“薑九笙。”
時瑾輕笑,漆黑的瞳很亮“我知道。”
薑九笙想,大概因為她是個歌手,還尚且有幾分名氣,隻是,時瑾看上去並不像喜好搖滾樂的新新人類,她覺得他更適合爵士,輕柔優雅,是音響樂裡的貴族。
沒有再攀談,他們一前一後出了電梯門,背對著各自回了自己的家。
“噠。”
門合上,時瑾抬起手,驀然怔神,許久,垂下眸,抬起手,虔誠又癡迷地吻了吻掌心。
“笙笙……”
他喊這二字時,溫柔得聽不見了尾音。
夜九點整,莫冰的電話打來。
薑九笙開了免提,一邊往臉上拍水乳,一邊朝衣帽間走去“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