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迎娶大明星開始的文藝人生!
“淩晨老師,這是我們公司對於新人作者能拿出的最具誠意的合同,請您過目。”
咖啡廳中,方圓拿出了一個文件夾遞向了林一誠。
“謝謝。”
林一誠接過合同,一邊翻看一邊問道“可以說明一下大致內容嗎?”
“好的。”
方圓微笑的道“協議的主要部分就是您將《被嫌棄的鬆子的一生》的電子書版權交由我司代理,我司將全平台的推廣資源,而您的作品的淨收入將分配百分之三十給與我司,作為運營費用。”
“我沒有異議。”
林一誠點了點頭。
他記得網文作者的收入一般都是與平台五五分賬,而他隻需要給中夏網百分之三十的分成,的確是很有誠意的合同。
“可以給我檢查一下嗎?”
虞欣躍躍欲試的伸出了小手。
“嗯。”
林一誠隨意的將合同遞給了虞欣。
一般來說合同屬於商業機密,外泄是犯罪行為,但他剛剛已經說了虞欣是他的“律師”,所以不成問題。
“唔……”
虞欣認認真真的翻看著合同,像是真的能找出什麼問題一般,林一誠也沒指望她能說出個所以然,麵不改色的對著方圓說道“合同方麵我暫時沒有其它意見,不過這種事不能草率,請給我幾天的時間……”
“這裡有一項條款不合理。”
虞欣忽然出聲說道。
“啊嘞?”
林一誠愣了一下,愕然的看著身旁的短發少女,“小魚兒……”
他對於合同什麼的當然不會粗心大意,所以才會提出需要幾天時間考慮,這也是為了去向律師谘詢……
虞欣的媽媽的確是律師,但是法律知識又不能遺傳,所以他也沒把她之前的話放在心上……這個家夥不會真懂法學吧?
“方圓編輯。”
虞欣皺著小鼻子,將手上的合同放在了桌子上,指著一項附加條件說道“這一條‘甲方擁有協議作品的其它版權的優先收購權’……不大合理吧?”
“嗯?”
方圓也呆住了,而後乾笑的道“虞欣小姐,這是我們公司的製式合同的標準條款,一般情況下不會使用此項約定,您大可放心……”
“既然這樣刪了也無所謂吧?”
虞欣毫不退讓的道“這一條內容屬於霸王條款,如果阿誠的小說的其它版權想要出售給第三方,就必須先問過你們的意見,這非常不合理,我認為應該將其刪除。”
“……您說的有道理。”
方圓眼角一抽。
這一項條款確實是中夏網對於新人所設立的小陷阱,如果林一誠現在是著名作家的話,絕對不會看到這條內容。
無論哪個行業,新人一般都隻有接受而沒有商量的餘地,隻有等到做出成績,才能擁有坐上談判桌的權利。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天才就擁有特權。
“我謹代表公司同意修改合同,請問還有其它訴求嗎?”
方圓客氣的道。
“沒有了……吧。”
虞欣又翻了翻手上的合同,而後邀功一般的看向了林一誠,笑容燦爛的嘚瑟道“我沒有騙你吧?”
“好棒棒哦~”
林一誠有些反應不過來的抬起手揉了揉她的小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