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寵婚,嫁給第一硬漢!
高誌遠將人販子胖揍了一頓。
得到這個消息的時候杜紅英一點兒都不意外。
自家那位就是拳頭硬,敢拐他兒子走自然得嘗嘗苦頭。
若是殺他不犯法的話,高誌遠一定會親自送他下十八層地獄。
讓杜紅英想不到的是,那個小女孩也並不是他們親生的,而是拐來的,今年七歲。
據小女孩交代,她家住在一個學校旁邊,今年夏天放學後就因為老婦人給她買了一個冰棍兒就跟著走了。
知道被拐後沒有哭也沒有鬨,而是哄著兩個老東西說可以幫他們賺錢,連誘拐的主意都是她出的。
經小女孩的手拐走了十一個孩子,還不包括未得逞的浩然浩宇。
比兩個老東西過往任何時候都容易得手,所以才喜歡她。
“壞人真的是不分年齡!”
原本是受害人,小小年紀居然這麼心黑。
為了自己能過好自己居然出謀劃策助紂為虐。
最讓人鬱悶的是,派出所還得幫她找到家人,對她進行口頭教訓什麼處罰都沒有。
“這就是法律?”趙月嵐氣得更凶“還當不了古代的製度呢,這種壞種就應該誅連三族。”
杜紅英看她氣急敗壞的樣子好氣又好笑。
“爺爺奶奶打電話來了,讓你回京過年。”
“不回不回,說好的,我跟著你混,嫂子你放心,現在出門我眼睛都不眨的盯著孩子們。”趙月嵐抱著她的手臂“嫂子,千萬彆給爺爺奶奶說孩子被我搞丟的事兒,要不然我會被打死。”
“過都過了的事兒,說了有什麼用。”
“嫂子你最好的,不像我哥,好凶。”
說得凶,高誌遠也沒舍得動她一根手指頭。
當然,某人見了高誌遠就像老鼠見了貓一樣,總是貼著牆角走。
連和洪顯江約會都不敢出門了。
“嫂子,你什麼時候回村?”
“七不出門八不歸家,臘月二十六吧,你哥臘月二十五歸隊。”
好吧,我哥才是最重要的。
都是讓嫂子慣的。
剛想說兩句壞話,卻看到哥大包小包提了很多菜回家。
“嫂子,我哥是宜家宜室的人?”
趙月嵐感慨萬千,可見自家哥在高家吃過不少的苦頭。
家裡的幾個兄弟姐妹,誰會下廚啊?
彆說下廚,就是吃飯都要請的那種。
十指不沾陽春水說的就是他們。
“我哥小時候一定很慘。”
剛說完就感覺到高誌遠轉頭看了過來。
噝,冷颼颼的感覺。
“哥,嫂子,我有事兒,我先出去了。”
趕緊的溜吧,貓來了!
“上哪兒去?”
趙月嵐一腳剛跨出院門硬生生的停下。
“那個,我……我約了同學去新華書店。”
“姓洪的那小子?”
哥,你禮貌嗎?
人家有名有姓的!
“中午一起回來吃連鍋子。”
“哥,你做的?”
“廢話!”
“好好好,有哥真好。”
趙月嵐一溜煙的跑了。
“你看把人家嚇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