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老娘能要得回來嗎?”
“應該能。”
“爺爺,幫我問問怎麼個流程法。”
趙老爺子表示儘量去問。
沈家人祖上就是靠本事吃飯的,也不存在剝削壓榨更沒乾壞事兒,相反在抗日戰爭時期還出過英烈。
因為五十年代的各種原因變成了彆人家的。
老人回去看了一眼祖宅就病了,心裡的難受可想而知。
杜紅英發誓要替老人拿到房子。
“行,這事兒我幫你處理。”
“謝謝爺爺。”
有趙家出麵幫忙,想必有一個好結果。
結果讓杜紅英沒料到的是也有趙老爺子搞不定的事兒。
政策有,房子確實是沈家後人的。
問題是現在住在裡麵的人家沒地兒搬。
街道辦也協調不下來。
“不可能,我們五幾年就搬進來了,住了二三十年了讓我們搬出去,你們嘴皮上下一動就是一句話的是,你讓我們這些老的少的搬哪兒去?”
“就是,憑什麼讓我們搬,彆人家的?簡直是笑話,彆人家的房子怎麼可能讓我們住?”
“對嘛,當年就分給我們住這兒,我不管,分哪兒我住哪兒。”
街道辦的同誌又氣又急又解釋不清楚。
他們也沒搞明白呢,從他們一來這兒上班就知道這個院子裡住著七八戶人家,結果突然有一天通知他們讓搓出院子歸還沈家的後代。
“這房子是沈家的,早在七八年就有政策下來歸還沈家人了,隻因為各種原因沈家後人沒有回來,現在人家回來了,物歸原主是應該的。”
“放庇,沈家是地主,當年地主的房子都分了的,什麼時候要歸還了,彆欺負我們不懂。”
“就是,我不管,以前是政府叫我們住的,現在讓搬也不是不行,給我找住的地方。”
……
杜紅英站在旁邊看著這一群人撒潑。
“這些人沒有沒有工作單位嗎?”
杜紅英小聲的問站在身邊的街道辦潘主任。
“一般都有的。”
“那他們單位上應該分了房吧。”
為什麼這年頭人人都稀罕鐵飯碗,那是因為吃公家飯住公家房管公家要錢。
“這……”
“潘主任,有些東西不能因為他們嗓門大能吵就能贏吧,如果說沈家後人沒找回來也就算了,找回來了自己的房子還要不回來,住在這裡的七八戶人家算什麼?”
潘主任一愣。
“潘主任,這樣吧,給他們三天時間搬家清理,如果三天後不搬,我會將這個事兒交給派出所的同誌來解決,據我了解,非法侵占他人財產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法律還真是一個好東西!”
“同誌,彆鬨得這麼深層,這隻是人民內部矛盾犯不上報案,再說了,這事兒你得給你們街道預留解決的時間。”
真報案,他這個街道辦的精神文明獎就得泡湯。
“潘主任,你也要理解一下我們拿回房子的迫切心情,三天時間我覺得足夠了。”
七七年就應該物歸原主的房子讓你們住到了八零年,兩三年的時間還不夠搬?
這工作沒做好與她無關,反正,她就隻是要房子!
”這是哪兒來的小祖宗!“潘主任看杜紅英不同意心裡急得冒煙,可是,返回沈家祖宅的命令是上麵下達的,他也不敢怠慢。
這街道辦主任,就不是他能承受的重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