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李雲感覺到自己鮮活的活著的感覺。
我這一輩子追名逐利,追求治病,我腦海裡的那些人格們,貌似也並非全部都一無是處,都隻會騷擾人呢。
這位從未想過鳩占鵲巢的高尚人格。
卻將自己的意誌完整的保留,然後由李雲作為一名演員去傳達傳遞。
也許演員作為這麼個古老的職業。
他從誕生之開始。
就是將沒有生命的泥偶石像,變成活生生的人,帶著自己的生命站在人們的麵前。
此是為偶像。
活生生的人。
“雖然我追求名利的初衷還沒有改變,但你似乎讓我找到了更多的成就感覺。”此時李雲看著眼前的蔡森,略微有些不舍得看著他。
這一次恰同學少年播出後,他就真的徹底結束了。
這高潔偉岸的精神實體。
“這不是很好嗎,你得到了個人追求上的滿足,還能擁有精神需求上的滿足,你追求在這條道路上的永垂不朽,名字可以流傳千秋萬代,而你的精神,傳唱著的美名.也讓你心情滿足。”
“其實最開始的初衷是想送走你們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格.畢竟作為一個人,追求絕對獨立的個體和自我,就是一種本能,這是本能的自私。”
就算眼前的人格如何的偉大,如何的精神高尚,但李雲所想的大概隻有學習領會他的精神,而沒有讓這個精神代替自己的意識。
因為我是人,我是獨立的個體。
我可以當你們是朋友,是兄弟,是敵人,是愛人是恨的人,但唯獨不能是自己。
或許在追求名利的道路上,我所追求的極致需要讓你們的一部分融入自身。
但自我這個東西,李雲還是沒辦法拋棄。
絕對不用拋棄。
我來自地球,叫做李雲,前生前世,一事無成,最後因病而終,唯一想做的事情和夢想,就因為自己的卑微而沒辦法起來。
但到了今世。
我有了你們這些亂七八糟的人格來幫我演戲,我能成為任何一個人。
你們是我的疾病。
也是我的機遇。
我在這一世能夠追逐名利的資本。
李雲始終沒有忘記。
自己是有病的。
“你還沒有忘記呢,真可惜呀,我還想著你什麼時候忘掉這件事,和我真正的成為了朋友,然後我就悄無聲息的代替你,用我的導演才華,還有你積攢的演員才能,再加上那些[兄弟姐妹]們,我們就能夠以一人之力獨霸整個娛樂圈。”導演人格此時在李雲的耳旁微微一笑。
“我們當然是朋友了,但作為朋友,我也得防著你們一手呀我會發瘋似的追求名利,但並不代表我會放棄自我。”
或者說發瘋似的,追求名利,本身就是為了保持自我而行動。
自己那位同父異母的兄弟說的沒錯。
自己是有病。
而且還是要通過不斷演戲才能治病緩解的病。
走到最極限最巔峰,才能夠治好自己所有的病。
這種病獨屬於自己。
是名為千麵影帝的病。
“天王巨星。”
“怎麼了?”
&np3,比起導演人格,他的性格倒是溫順許多,除了喜歡唱歌之外,也並沒有彆的不良愛好。
其實李雲思考了很多。
自己要走什麼樣的道路。
自編自導自演,這肯定是要走的,畢竟走到這條道路上,自己才能真正準確無誤的從準送走這些人格們。
以及他們愈演愈烈的胃口。
偶爾一場戲要送走幾個人格才行。
雖然這樣獲得的獎勵也更多,但無疑的這樣子,他們的胃口也更大了。
自己要做的便是滿足他們的胃口。
爆他們更多的金幣。
也許未來也會有像天王巨星和導演一樣像牛皮糖一樣粘在身上,怎麼都去不掉的家夥。
但自己要做的估計就是在他們離開之前爆他們更多的金幣。
我才是主體。
我才是要肆無忌憚的使用他們才華的人。
“蔡森先生的人格說的對,我追逐名利的道路上,所追求到名垂不朽的天王巨星,我需要熱度,我需要咖位,咖位和熱度能給我帶來更多的資源,有更多的資源,我才能更好的追逐名利,更好的治療好你們這些人格。”
“這是我身體上的需求.而且我也不想枉費蔡森先生叫我一聲同誌,雖然我絕對知道,我當不起這個同誌。”
說來慚愧,直到如今為止,李雲還是會將自己的身體需求和治病需求放在第1位。
將追求名利放在第1位。
我會被蔡先生的精神影響。
我更能理解主旋律與信仰的珍貴。
但我的本性還是不變的。
隻是偶爾如果能夠在自己的世界上更上一層樓的話,我不介意為我的追求披上一層光鮮亮麗的皮囊。
如今恰同學少年就是如此。
我需要他的傳唱度更高,我才能更加有名。
少年說火了,恰同學少年火了。
但還不夠。
他還不夠能傳唱。
那什麼可以呢有什麼方法能夠更加廣泛的流傳少年說與恰同學少年。
一首歌可以。
一首叫做少年說的歌可以。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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