諸界之深淵惡魔!
善與惡。
美好與醜惡。
正義與邪惡。
秩序與混亂。
……
在多元宇宙之中,善惡往往是一種相對立的事物。
那麼。
什麼是善?
什麼是惡?
是以心中的道德為基礎標準?
還是以事情的起因、過程、結果為基礎標準?
再者。
不同的文明、不同的族群、不同的個體……
由於生理結構、成長環境、文化氛圍、利益立場……等一係列因素的影響,對各種事情的認知,也必然會有所不同。
關於善、惡的定奪。
關於事物是否屬於美好的判斷。
也在其中。
食人種族往往覺得吃人類是件很美好與理所應當的事情。
不管蒸著吃,還是烤著吃,都是如此。
而人類往往對食人種族的吃人舉動卻認為是一種醜惡且不能容忍的事情。
不管對方吃的是男是女還是跨性彆者。
也不管吃的是死人還是活人。
更不管對方怎麼吃。
因此。
即使是同一件事情,由於各種因素的影響,不同個體的根本看法也會有所巨大不同,甚至呈現為絕對相反的狀態。
而在這種情況下。
所謂的善良與邪惡,自然絕非是簡單的三言兩語就能將輕易界定的事物。
至少所謂的殺戮與毀滅,並不能充當基礎準則。
你吃顆水果。
換個角度來想,以植物的角度來思考,都有可能是罪大惡極外加殺子之仇。
隨便走兩步踩了兩腳草地,更是有可能傷害到無辜的花花草草與生活於其中的無辜弱小昆蟲,從而製造出無邊殺孽,萬死不足惜。
同理。
即使刨除了這些立場性質的東西,把思考的立場暫且限定為單一種族。
比如人類。
對整體人類好的就是真善美。
對整體人類不好的就是假惡醜。
並且,僅僅是考慮社會形態、階級構成之類相對廣義的事情。
對於美好的界定,同樣還是會極其混亂。
比如烏托邦社會。
這是一種在絕大多數情況都隻存在於理論的社會形態。
簡而言之就是在資源飽和的情況下,大家全都生而平等且資源共享,不存在什麼官員與富商之類的權貴階層。
人人都有吃、有喝、有穿、有享樂、有自主權,無需為了生存與延續而擔憂,更無需給權貴當牛做馬,全都能夠和諧共存。
縱然哪怕是個極致的廢物。
也依舊能夠生活得很好!
那麼問題來了。
這種社會又真的美好嗎?
當庸才與當天才,沒啥區彆。
長得醜與長得美,沒啥區彆。
牛馬與千裡馬全在平等相處。
……
這一切。
換句話來說。
就是在根本上否定了優勝劣汰與強者為王。
抹殺掉了很多努力者與具有天賦者本該獲得嘉獎。
奮鬥一生。
也隻是和躺平一生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