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笨蛋,居然還沒看出來我們是敵人。”羅賓拔出腰間手槍,對準眾人。
“說,金獅子在哪裡。”
“是手槍!”
“快,快去找武器!”
一群海賊大驚失色,滿地尋找起武器來
然而他們當年帶上來的長刀早已經生鏽斷掉,燧發槍也因為火藥的發黴被當成爛木頭燒掉。
驚慌失措之下,海賊們撞成一團。
“我的老腰~”
沒用羅賓動手,海賊們自己把自己撞了個東倒西歪,哀嚎遍地。
一根拐棍悄悄滾落在羅賓腳下。
羅賓“……”
拔槍恐嚇的動作簡直是多此一舉。
“彆殺我們,彆殺我們,金獅子老大在那邊!”
小弟們也是毫不猶豫的,把金獅子給賣了。
根據海賊們給出的地址,林奇在島嶼的深處發現了一座隱藏在森林裡的研究所。
“轟!”
林奇站在簡陋破敗的研究所外,釋放出自身龐大的威壓。
“是誰?!”
金獅子感受到這股威壓,猛然從睡夢中驚醒,手中抱著的酒壇啪嗒一聲,掉在地上摔得粉碎。
“老子的酒!”
空島可沒有地方賣酒,好不容易自釀出來的酒水浪費,金獅子一臉的心疼。
旋即心疼轉為怒意,踩著兩把名刀極速朝著洞口飛去。
今天不管是誰,通通死定了!
走出研究基地,久違的陽光照射下來,金獅子眯了眯眼睛,這才真正從醉酒中蘇醒。
透過正午透過雲層的陽光,不知是否是錯覺,隱約看到了羅傑的影子。
當看到門口猶如門神般傲立的林奇,金獅子怒容消散,轉為警惕。
這種恐怖的氣勢,如今大海上竟然出了這種怪物嗎……
“你是誰?你是敵是友?你認識我?”金獅子一連問出三個問題,渾身肌肉緊繃。
近距離才能感受到,對方身上散發的氣場簡直是駭人聽聞!
就算是當年的洛克斯船長,也沒有對方那樣的氣場。
金獅子下定決心,一旦對方有哪裡不對勁的地方,他一定要率先動手,第一時間殺死對方,不給對方任何出手機會。
“看來你已經脫離世俗太久,竟連我也不認識。”
“我叫林奇,你不認識我不要緊,我認識你就好了,金獅子。”
“至於是敵是友,我想我們會成為不錯的合作夥伴。”
林奇看著金獅子邋遢頹廢的外表,無儘感慨。
禿頂的腦袋上插了一個木質船舵,船舵上烏黑一片,包裹上厚厚的包漿,
渾身臟兮兮的,金色的衣服已然被穿成黑色,金色的大胡子由於長年沒有修剪掛到胸前,上麵還沾著濕答答的劣質酒水。
兩條小腿消失不見,櫻十”和“枯木”兩把名劍裝於腿上作為腳的作用。
兩把曾經的無上大快刀,深深的長進肉裡麵,已經和金獅子融為一體。
曾經的那個名震天下,力壓羅傑,差一步成為海賊王的大海賊,居然頹廢成這樣。
當初這位可是和白胡子還有羅傑齊名的英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