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火燒開,小火燉半個時辰,翻個麵豬皮朝上,在悶燉半個時辰,確保兩麵均勻上色。
最後一步大火收湯汁,軟爛入味,肥而不膩的東坡肉就好了。
三斤左右韭菜,炒六個雞蛋,放點辣椒清炒更好吃,餘采薇懶得再讓孩子們回山洞摘辣椒,也沒有再從空間取。
菜炒好,裡鍋的米飯也燜好了。
孫春喜家裡的四方小矮桌坐不下這麼多人,便把夥房放雜物的舊桌搬出來刷一刷湊合用。
兩張桌子都搬到了院子裡,寬敞一些,矮凳不夠就用木桶翻過來,或者木樁子。
男人帶兩個孩子坐一桌,四個女人坐一桌。
孫春喜坐下給大家遞筷子,聞著飯菜香忍不住的誇讚“方才我在外麵聞到香味都快流口水了,你看看同樣是豬肉,大郎娘做的又香又好看,還給綁了起來,我就做不出來。”
男桌的楊四郎回頭說“這叫東坡肉,我娘說是一個叫蘇東坡的大文豪發明,他也是一個美食愛好者。”
孫春喜嗤笑“你知道啥是大文豪嗎?”
楊四郎得意道“當然知道,我娘說大文豪是頂有學問的人,比我外翁還要有學問。”
大家說說笑笑開始吃飯,隻有蘇清慈一言不發的,突然換了一個氛圍,顯得格格不入。
她從小受到的教育就是食不言寢不語。
通常一個人吃飯,便是早上,也有多個花樣,這麼簡單的兩個菜,她還是頭一回。
小主,這個章節後麵還有哦,請點擊下一頁繼續後麵更精彩!
餘采薇盛的東坡肉,女桌這邊正好一人一塊,男桌才多了三塊,大家心裡都有數,一人隻夾一塊。
卻不見蘇清慈去夾那塊肉,隻吃一些韭菜炒雞蛋。
孫春喜沒有用公筷給人夾菜的認知,以為蘇清慈不好意思,直接用自己的筷子把最後一塊肉夾到她碗裡。
“咋不吃肉呢清慈?來走親戚還不好意思啊?當自己家,吃,彆客氣!”
在蘇清慈記憶裡,她長到十五歲也沒吃過三次豬肉。
豬肉也叫賤肉,上不得台麵,有嚴重的腥臊味。
她一般吃羊肉,雞鴨鵝,再者還有大淮山裡的野物等。
豬肉買回去都是給家裡下人吃的!
良好的修養讓她不得不吃下這塊肉,更不能表現出嫌棄孫春喜的筷子沾過,畢竟自己隻是一個客人,不好讓人家難堪。
硬著頭皮,她咬了小小一口。
下一刻她竟是愣怔了一下,一點吃不出腥臊味,入口即化,肥而不膩,不比其它肉的口感差。
蘇清慈詫異的看向餘采薇“這是豬肉?”
餘采薇點點頭“可不就是豬肉!”
蘇清慈疑惑“既是豬肉,為何一點腥臊味沒有?”
餘采薇解釋“我先焯了水,裡麵放了八角,悶燉的時間夠長,腥臊味其實還有,隻是沒那麼嚴重。”
彆人看不出來,餘采薇卻是觀察入微的,蘇清慈不習慣她們鄉下人生活習慣,也不喜歡吃豬肉,所以方才沒有把最後一塊肉夾給她。
不過嘗了以後,蘇清慈似乎對豬肉沒那麼抗拒,也算是對她廚藝的一個認可吧。
喜歡穿成鄉野棄婦,空間在手怕個啥?請大家收藏101novel.com穿成鄉野棄婦,空間在手怕個啥?101novel.com更新速度全網最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