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梅為何不說,據我們事後了解,她去的是美國,但她去的地方並沒有親屬和朋友,也許有也是不為我們所知的。
這就說明,李梅是留有後路的,她是打算回來的,我們都知道她生病了,而且是晚期,能不能她是想去美國治療呢?
我們在她打的電話裡,看到了許多醫院她都是了解過的。
這就說明,李梅是想去美國治療,至於她為什麼沒選擇把李大中帶上,這裡麵具體的原因就不得而知了。
從這點上來看,她沒有把遺囑的事告訴李大中就行得通了,因為她有回來的打算,國內的醫生說她還有三年的時間,如果到了美國有延長的可能呢?
還有一點就是,李梅一生無子女,有一個小時候領養的女孩兒,女孩兒被領養的時候已經六、七歲了,跟他們一直沒有感情。
在把她送到美國學校後,在她還不到十八歲的時候,女孩兒就消失在了美國,再也沒與他們聯係,如果說她去美國是為了找那個女孩兒也是不可能的。
一是找不到,二是找到了對方也不會再認她的。
從以上的推理來說,李梅並沒有把遺囑的事告知李大中,而李大中迫於無奈,不得不選擇了另謀生路,這點從他的鄰居處也可以得到證明。”
曲朗作出了長時間的說明,他看到法官在頻頻點頭。
法庭之上,雙方舉證、質證絲毫不相讓,後來還有證人一一出來作證。
王麗麗的作證最不走心,她說了許多李大中好逸惡勞的惡習慣,如果不是法官一再強調要說明與案件有關的事,這個女人能把他們夫妻之間的種種都廣而告之。
第一次庭審就這樣結束了,對李大中極為有利。
重新被收審的李大中對曲朗豎起大拇指,希望下一回合會有更好的表現。
因為沒有新的證據產生,第二次開庭很快就開始了,曲朗用實地取得的證據把原來的說法一一變成不可辯駁的陳詞,最後,李大中被當庭釋放。
李大中緊緊抱住曲朗,說一定要好好請他吃一頓大餐。
那個律師還在喋喋不休地狂攬功勞,李大中對他毫不客氣,說如果他願意閉嘴,就帶他一起就餐。
曲朗堅決拒絕他豐盛的晚餐和邀約,說自己還有事不便久留。
李大中發現,曲朗骨子裡是瞧不起他的,雖然他嘴上不說什麼,但他的行動證明了他與自己不是一類人。
李大中也沒勉強,把後續資金打給曲朗後,開車送曲朗到了飛機場。
這麼快就把錢打過來了,也出乎了曲朗的意料,這小子總是與人背道而馳。
案件成功,曲朗不知為什麼,沒有往常的興奮,看李大中小人得誌的樣子,反而覺得自己是不是有些助紂為虐?
他也不明白自己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心理。
曲朗想起自己在庭上的表現,他覺得自己完全可以勝任律師一職,以後可以考慮乾脆做律師算了。
這個案子雖說在很短時間就拿下了,但曲朗總是覺得時間過於匆促,有些細節有待推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