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牙子是陳誌斌親手殺死的,親眼看著進焚屍爐的。
所以,陳誌斌十分確定,狗牙子死的透透的了。
可這樣的犯罪特征,實在是太具標誌性了,就算是模仿作案,都模仿不了這麼像。
狗牙子是個沒有童年的人,他沒有人教養,不識字,不會說話,做事全憑本能。
所以在作案的時候使出的那股子凶惡之氣,是模仿不來的。
老刑警們都是火眼金睛,模仿作案的話,根本逃不過他們的眼睛。
於是,按照當初抓捕狗牙子的方法,刑警隊找了個年紀在三十多歲的男警員當做誘餌,計劃誘捕凶手。
還彆說,這一招百試不爽,真的把凶手給抓著了。
當警察將凶手按到地上的時候,那個凶手像是大夢初醒般,嗷嗷的叫喚了好久。
這個“凶手”名叫張強,是附近村子裡的村民。
張強一直哭哭啼啼的,說不是自己乾的,他是給鬼附身了……
當然了,凡是乾了壞事的都不會承認自己是壞人的。
所以,警察們即刻給張強做了血檢,然後再跟受害者體內液體做dna比對。
比對結果當然和張強的基因序列一致,凶手很顯然就是他沒跑了。
可張強卻鼻涕一把淚一把的,一個勁兒的跟審訊他的警察哭訴著自己是如何被那個惡鬼支配著殺人越貨的。
陳誌斌當時在審訊室外邊兒觀察著張強,突然就去外麵的水果店,買了蘋果,然後讓老板給皮兒削了。
當時削皮兒的時候,陳誌斌還特彆叮囑老板,不用削太乾淨,稍微留一些皮在上麵。
等他拿著這個蘋果進了審訊室,遞給張強,讓他吃了解解渴,緩緩再說。
張強哭了半天,嗓子眼兒的確快冒煙兒了。
因此,當陳誌斌將蘋果遞過去之後,他沒有任何懷疑的就接過去吃了。
在吃蘋果的時候,陳誌斌看著他沒有任何猶豫的就將上麵殘留的蘋果皮一塊兒吃進去以後,當即就確定,這個張強說的是真的。
他不是殺人凶手。
至少不是主觀上的殺人凶手!
我當時剛好處理完花奶奶的事兒,回來聽到這裡,就問他為什麼這麼確定。
陳誌斌說,狗牙子是個性格十分極端的人,更是個強迫症。
他以前殺雞剝兔子的時候,就因為處理的乾淨利落,才能一直在飯館工作那麼多年。
後來他殺人剝皮,法醫屍檢的時候就發現,死者創口平整,沒有一絲粘連,說明是一刀到底。
這是多年工作留下來的工作習慣。
也是極端型人格的典型特征。
可這個張強,麵對削的坑坑窪窪,甚至帶著果皮殘留的蘋果,卻能不皺眉頭,大口大口的吞咽。
這就說明,張強是個粗線條的人。
另外,張強還是個有前科的人。
曾經因為醉酒後跟同村的小姑娘耍流氓,進過拘留所。
這也就是說,張強是個異性戀,而且因為是當眾耍流,色氣域外,說明沒有情感壓抑的趨勢。
這都和犯罪人的心理特征相悖。
但dna比對又板上釘釘……
這下子可把警局的同事給難住了。
要說就用這一份dna比對證據,也能治了張強的罪。
可幾位刑警同誌都是坦蕩且要強的人,他們認為就這樣治了張強的罪,並不能完全讓人信服。
於是就想到了張強提到的那個附身的惡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