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一個強大的詭異,想要吞並其他小詭異的商店。
若是直接簽個合同就行,那麼大詭異完全能憑借暴力,直接把小詭異綁過去,強迫小詭異簽合同。
如此一來,詭異末世裡的兼並速度,就會飛快。那就是真正的弱肉強食,實力為尊!
詭異末世中,規則是大於暴力的。即使一個詭異再厲害,也要遵守規則!
規則淩駕於實力之上。
所以,才有這麼一條保護措施——想要收購小詭異的商店,大詭異必須得親自去一趟,並且完成小詭異布置的詭異任務。
這樣一來,即使小詭異再弱小,在小詭異的詭異場景裡,它也能憑借著製定規則的優勢,克製大詭異。
隻要小詭異不想賣,那麼就出一些刁鑽的規則,讓大詭異無法完成詭異任務即可。
這樣一來,就保證了規則淩駕於暴力之上。
可惜的是,製定這一潛規則的超然存在,估計想不到,有朝一日,小詭異們會求著陳木去收購。
在詭異末世裡,很多時候,冥幣比暴力要好用多了。
“各位老板,我突然想起來了,這麼多的詭異場景,我恐怕來不及去啊。”陳木露出了為難的神色:
“完成一個詭異任務,都是很消耗時間和腦力的。
你們一百多個詭異場景,我半年都不一定做得完啊。”
聽到陳木這麼一說,詭異老板們都急了。
半年?
我的店都撐不過半個月!
半年是等著來給我收屍是吧?
“陳老板,您放心,詭異任務的事,絕對不用您操心。
隻要您來詭異場景,我們跟您保證,幾分鐘就讓您快速通關!
而且整個過程,不要您動一點腦子!您就來個人走個過場就行了。”
在場的詭異老板們,都對著陳木信誓旦旦的保證道。
“那好,一天的時間,我要過完一百個詭異場景!”
陳木說道。
一天一百個詭異場景……這已經能申請詭異末世裡的記錄了。
彆看這些詭異老板都是小boss,詭異場景比不上午夜酒店、暗夜高校這種龐然大物。
但即使如此,一天過一百個,也足以讓人瞠目結舌!
在陳木的記憶裡,從來沒有人達成過這一成就!
隻要陳木挑戰成功,那麼陳木就能成為,整個詭異末世裡,唯一一個一天通關100個詭異場景的男人!
據陳木所知,在詭異末世裡,達成一些成就的話,會收到榮譽勳章的獎勵。
這種榮譽勳章很稀少,而且條件很苛刻。上一世的時候,陳木從沒有獲得過,隻是聽說有人得到過。
陳木心想,自己一天要是通關100個詭異場景,這麼牛逼的成就,應該足以得到一枚榮譽勳章。
當然,陳木能不能挑戰成功,看的不是陳木的努力,而是這些詭異老板們的努力程度。
為了能讓自己達成這一成就,陳木決定激發詭異老板們的潛力:
“我事先說明一下啊,我隻夠買今天通關的詭異場景。
如果你的詭異場景,我沒有在今天通關,或者來不及通關。
那麼不好意思,即使價格再低,我也是不會收購的。”
此話一出,在場的詭異老板們當場炸裂。
頓時,詭異老板們比陳木還著急起來,紛紛催促陳木趕快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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