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活,該!
宋保國的事情處理後,第三天,江守誠就帶著明春妮去領了證。
兩人在中年後期,結為夫婦,打算共度一生。
江守誠在爺爺家屬院對麵的小區,買了一套房子,為了不在未來因為馮家再牽扯麻煩,買房的契約書上,寫的是明春妮的名字。
他把房契和餘下的工資,都交給了明春妮。
明春妮一開始是拒絕的,她已經有房子了,跟江守誠結婚,也不圖對方什麼,就是覺得……他人挺好的,再者,他精神上有些脆弱,自己願意幫幫他,跟他一起搭夥過日子,讓他能健健康康的活著。
卻沒成想,江守誠竟然……這麼認真的對待了自己,房子都給自己買了。
她拒絕半天,沒拒絕掉,最後還是明珠把房契和鑰匙從大伯手裡接過,遞給了明春妮。
“你丈夫給的,你就收著,都領了證了,就彆把自己當外人了。”
明春妮被明珠說了個紅臉,到底老老實實的把東西都收下了。
老爺子看著可開心極了,又掏出了自己的小金庫,偷偷給了明春妮五百塊,讓她留著家用。
明春妮都快被感動哭了,她頭一次結婚,被人當成了草芥。
沒成想人活半生,重新有了家,竟然……竟然還收獲了不一樣的親人。
兩人都覺得他們年紀不小了,不想大張旗鼓的辦事了,就叫上了韓家,兩家人坐在一起吃了頓飯。
韓家送了大禮,而江家人不管長輩還是小輩,也都給了禮金。
方書玉和田紅袖更是把大伯哥和嫂子新家的廚具都給買整齊了。
明春妮本來打算讓江守誠跟著自己去胡同住的,可如今,她不聲不響的就在京市,擁有了兩套房。
江守誠說,之後她想住那邊,自己就跟著去哪邊住,但今天新婚,可以先住在他買的新房裡溫溫居,總要有點人氣。
明春妮去跟兩個閨女商量,但宋柯和宋雪都大了,也知道回避,就主動讓媽媽跟著新爸爸去新房,她們回胡同。
明春妮一開始還有些不好意思,不過自己也真強不過她們,就由著她們去了。
她告彆了江家人後,跟著江守誠一起散著步,來到了新房子。
新房跟胡同那邊不同,是樓房,在三層,120多平,帶三個臥室,收拾的乾乾淨淨,讓人一進來就覺得很溫馨。
中午家裡人多,明春妮有多少有些拘謹,所以沒吃好,晚上,她親自下廚,又做了幾道菜。
江守誠心情好,還開了一瓶酒,兩人小酌了一杯。
明春妮問江守誠,之後兩人能不能儘量還是住在胡同那邊。
畢竟那裡離江守誠上班的單位、宋柯每天要去的商場,還有以後宋雪要讀的高中,都很近。
她在家裡忙活著,照顧三個人也方便一些。
江守誠沒有反對,說既然以後要跟明春妮過日子,那什麼事都聽她的。
明春妮覺得得了一個很尊重自己的丈夫,心裡挺滿足的。
吃過飯後,江守誠主動洗了碗筷,又拉著明春妮下樓去散了個步。
回來後,江守誠先去衝了涼,明春妮後洗。
她洗完,散著頭發,穿著明珠新給她做的白色絲綢睡衣套裝,有些拘謹的坐在了床邊的書桌前,慢悠悠的擦著藥霜,心裡卻慌的像是在打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