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早上,楊安接到一個電話。
電話是卓卓哥打來的。
“你的意思是青春時光海苔想使用《吉祥三寶》版權,給他們做廣告?”楊安奇怪的問道。
這可就有意思了。
上一世這首歌就給一個海苔公司做過廣告。
沒想到不同的世界,同樣的思想。
“沒錯,他們想進行改編,給的價位也可以。”電話裡卓卓哥說道。
“價位不錯?”
提到這個楊安就來興趣了,現在除了在建兩棟“口紅”外,環境修複建設工程也進行的如火如荼。
許多房屋已經建起,小模塊地域也在不斷的規劃,還有村外的綠植,正在大規模的改善。
可以說這是一個不停銷金的無底大洞,饒是青秋時代賺錢很快也有點頂不住。
而且馬上還要啟動慈善計劃。
所以任何一個能賺錢的機會楊安都不想放過。
“是不錯,對方給了兩百萬購買使用權,算是不錯的價位了。”
楊安想了想,這個價格其實可以。
正常買一首歌使用權其實不會太高,也分歌曲熱度和使用方向。
現在對方是想做廣告,要循環在電視上播出的,那就不可能太低。
而且《吉祥三寶》上過春晚,價格太低了不好看。
不過楊安還是不太滿足,於是他對卓卓哥說道。
“這樣吧,你跟對方協商一下,咱們不僅出歌曲,還出整個廣告的策劃方案,包括改編歌曲等等,不過要價提一提,三百萬!一套流程全包了。”
“啊?咱們公司出策劃?咱們也沒人懂廣告啊?”卓卓哥懵逼的說道。
“沒事,你就跟他們說吧,到時候策劃方案我做!”楊安回答道。
“你你做?”
卓卓哥更懵了。
楊安會寫歌會做景區還會做婚慶他都認了,現在又告訴他會做廣告策劃?
這是不是有點太瘋狂了?
還有什麼是他不會的嗎!
“放心,你就跟他們這麼說吧。”楊安確定到。
“對了,如果可以的話讓他們請格日勒他們一家三口出席這次廣告吧,策劃裡會用到。”
“當然我這就是建議,用不用取決於他們。”
上一世布仁巴雅爾很早的就去世了,這一世既然楊安把歌都寫出來了,他打算能幫就幫下演唱的這一家人。
“行吧,你說的算,既然這樣那我就告訴他們一聲。”
按卓卓哥的理解,對方很可能會不答應青秋的這一要求。
畢竟這可是多了一百萬!
還是由從來沒做過廣告策劃的一個旅遊公司來出策劃,怎麼看怎麼不靠譜。
有這一百萬都能請策劃公司做好幾套方案了!
當卓卓哥告訴對方這個情況後,對方沒說答不答應,隻是說要請示一下領導。
李紅梅聽到青秋時代的回複時也是很懵圈,她不知道要怎麼和領導說。
她們隻是想要購買對方歌曲的使用權,誰成想青秋時代連廣告策劃案都接了!
請問這禮貌嗎?!
不過她還是一五一十的報告給了領導,因為她做不了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