怕死的我選擇剛正不阿!
王通判聽到天霜若這麼瘋狂的花錢,簡直驚呆了。
王通判看著手中無比巨細的消費賬單,這自然是證明那四萬兩銀子真正取出的地方,天霜若自己沒有任何的產業,他手頭的錢還是天霜門發的呢。
他自己哪裡有那麼多的錢啊。
這些證據不僅證明了王貴和天霜若的罪名,以及那四萬兩的去向,同時還反手反客為主。
以原告的身份來狀告王貴和天霜若聯手詐騙天霜門的錢財。
要知道一個縣衙內,那幾十個捕快和那些縣令、主簿、師爺等一個縣衙一年的開銷,一個衙門養活上上下下,一年的吃穿用度,所有的東西。
那也隻有一千五百兩的。
尋常的縣令如果不貪汙,同時又不自己想辦法的話,以縣令那一年百兩銀子的俸祿,根本是養不起的。
而之前李青山在剛剛上任盤山縣縣衙的時候,就是麵臨這樣的情況。
不僅李青山的俸祿被上級官員這麼一克扣全部給扣掉了。
而養整個盤山縣縣衙的一千五百兩銀子也早早被歐陽知州他們那些官員給分完了。
可以說是大奉王朝從戶部發下來各級官員的工資,從大奉王朝國庫出來之後,從一品大員最後慢慢發到六品官員的手中,基本上就全部沒有了。
連七品縣令都沒有銀子,那就更彆說是那些八九品的縣丞和小吏了。
於是接下來就出現了尷尬的一幕。
李青山當時那整個縣衙那麼多號捕快,竟然連飯都吃不上了。
甚至還不如乞丐呢。
這誰招架的住啊。
一個四品的知府一年也不過是十萬白銀的俸祿。
那是一個知府一年的所有開銷呢。
一兩銀子就是一千錢。
十兩銀子就足夠一個尋常好幾口的家庭吃喝拉撒,所有開銷,然後還有很多富裕的。
可想而知這一兩銀子的購買力,已經是相當厲害了。
每天大魚大肉,一個人在酒樓內吃喝。
都能夠吃上五六十頓,甚至更多。
一個人的話,基本上一個月內可以每天吃的很好。
這就算是放在現代,也是頓頓單人
大幾百的消費。
消費一個月下來。
也不過才一二兩的銀子而已。
這四萬兩銀子可以說是相當大的數字了。
王貴之所以敢掏出來四萬兩銀子給天霜若,那是因為他想著用這四萬兩銀子從天霜門這邊套出來四萬兩的銀子。
那可是一筆不菲的錢。
王貴將這個錢給了天霜若,就是讓天霜若造的。
要不是王貴是開賭坊的,尋常做生意的人還真的弄不出來這麼多的錢。
即便是這搞這麼大生意的王貴,也是下了重本了。
這四萬兩銀子,是在王貴能夠儘力的情況下,積累下來的錢。
也算是王貴本錢當中相當一部分了。
隻要這件事情能成,等於說天霜若先花掉了四萬。
然後在天霜劍掏出八萬兩銀子之後,王貴這邊收這八萬兩銀子當中的七萬,天霜若那能夠拿一萬兩銀子。
這樣一來天霜若就先後花費了五萬兩銀子了。
而王貴不僅將自己那四萬兩的本錢收了回來,還淨賺了三萬兩的銀子。
這是他們兩個人給天霜門下的套。
這個過程當中,天霜若和王貴都爽了。
兩個人都賺了不少的錢,而天霜門則就成為了那個大冤種,掏出來了八萬兩的銀子。
而之前王貴說至少天霜劍要先給他六萬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