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子初剛才說順嘴了,“那個——給我們boss買的。”
“我就是很久沒回來了,想著趁機逛一下街也好。”
鹿子初於是準備換鞋,然後就一起出門。
費明澤看了看他身上穿著的粉紅色衛衣和破洞牛仔褲,忍不住提醒他,“衣服呢?”
鹿子初不樂意了,“嫌我穿成這樣給你丟人嗎?”
他的固執脾氣又上來了,費明澤若是不提醒,他自己發現了,該換也就換了。
他知道有一些地方有一些人,總是喜歡用行頭來衡量人的,他已經領教過多次了。本來他對那些人的態度是無所謂的,隻是不想讓那些人破壞自己的好心情。
可被費明澤這麼一說,他一點兒想換的心思都沒有了。甚至連腳上的毛絨拖鞋都沒有換,直接拉著他出了門。
這樣一個組合搭配起來,回頭率百分之二百五。
鹿子初完全不care其他人的眼神,哪怕他們把他當做了費明澤包養的金絲雀,他也走的雄赳赳氣昂昂。
而那些吃瓜群眾絲毫不自知他們的話已經無孔不入,鑽進了當事人的耳朵。
達·芬奇,【我覺得可以再給你配一個炸藥包。你就能夠去把那一個又一個多嘴多舌的碉堡給炸掉。】
鹿子初頗覺玩味開口,【謝了,在愛情這場戰役裡,我隻想成為常勝將軍,而不是一個屍骨無存的烈士。】
【愛情?你和費明澤之間?】
【請在前麵加上‘類似’。】
【有區彆嗎?】
鹿子初一臉從容不迫,【一日之差。】
達·芬奇,【我覺得你在開車,但是我沒有證據。】
【身為一個華鼎人,我真佩服中文的博大精深。】
【我也是。】
【你隻是一個老外。】
【我是說後半句。】
費明澤把他帶到的地方,第一個就是高奢的男裝店,翻了一下畫冊,然後指著幾個款式,要櫃姐拿給鹿子初。
鹿子初連門都不進,“這裡的東西我買不起。”
“我有流露出要你買單的意思嗎?”
鹿子初眼睛亮了,立刻指著架子上的風衣、襯衣、西裝,“那個、那個,還有那個,再加上這位先生剛才說的那九件,一起打包。快,趁著這個人傻錢多的富二代沒改主意,立刻打包!刷卡!”
櫃姐的速度比鹿子初要求的還要快,費明澤剛刷過卡回來,東西已經裝好了。
費明澤看著鹿子初,“你都不試一試嗎?”
“像我這麼完美的身材比例,用不著試。”
“若是尺碼不合適呢?”
“那肯定是他們的衣服有問題。我可不會再來這裡第二次。”
一群櫃姐汗顏。
費明澤不想把話說的太直白,可見他故意不開竅,還是說了出來,“把你身上的衣服換下來,我訂了左岸的飯店。你穿成這樣不太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