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湊合著吧。”鹿子初敷衍,然後又問,“對了,小家夥叫什麼?”
“還沒名字。你起一個吧。”
“叫——叫——元寶。對,就叫這個。多吉祥。”
“你是沒錢怕了嗎?”
“可不。”
“家裡沒有牛肉,我做鹵肉飯了。”
“好。”鹿子初蜷縮在沙發裡,昏昏欲睡。
再醒來的時候,已經是一個小時以後了。費明澤捏了捏他的鼻子,把他叫醒了。
“哎,彆鬨。累死了。”鹿子初又想睡過去。
費明澤不由分說把他拉了起來,“胃不好的人要按時吃飯的。否則,餓久了該成胃潰瘍了。”
鹿子初這才不情不願被他拉到了餐廳。飯菜已經放好了。
鹿子初聞到香氣這才不再發牢騷,坐下吃飯。
費明澤的習慣優雅到令人發指,食不言、寢不語。若是情非得已必須要說話,一定會把餐具放下,並且將口中的食物完全吞咽下去。
兩個人安靜著吃完了飯,費明澤將碗筷放進洗碗機。然後端來兩杯橙汁,鹿子初端了一杯,他一杯。
鹿子初喝了一口,“費大少爺真是賢妻良母。”
“我可是動機不純的。”
“什麼動機?”
“先賄賂你的腸胃,再取悅你的身體,最後把你的心也俘虜——”
“你開玩笑還沒個頭了嗎?”
費明澤將橙汁一飲而儘,才說,“子初,我看得出來你最近過的不好。你一直都是個特立獨行、乖張任性的,天生就是需要彆人來照顧和遷就的。既然和現任生活的並不愉快,考慮一下分手好不好?”
達·芬奇,【全世界都在等你分手。】
鹿子初,“再找一個,也許還不如這一個。我是個很懶的人,已經習慣了。”
費明澤心傷,忍不住心裡問自己。
連人也是會習慣的?可為什麼不是我呢?
最初的最初,不就是我先走進你的世界裡嗎?所以,你我之間十年的青梅竹馬,到底是抵不過一朝的天降之人?
費明澤很想這麼問出口。
鹿子初說,“我的心在和所有人說一句話,你知道是什麼嗎?”
“什麼?”
達·芬奇,【條條大路通羅馬。】
“前路不通,請繞行。”
“繞哪一條?身體那一條嗎?”
鹿子初讚許一笑,“你不是好奇我和現任怎麼不住一個房間嗎?我們之間隻同居,不戀愛,完全沒有束縛,也沒有心理負擔。”
費明澤放下自己的杯子,在沙發坐下,“我不喜歡你這樣。”
鹿子初湊了過來,他突然看到費明澤發間的耳垂上戴了一枚耳釘。那是一個鹿頭,玫瑰金的。上麵有嶙峋的犄角,下麵鑲嵌了一枚藍寶石。
“你這麼恨我嗎?要把我的頭戴在身上,像個戰利品一樣。”
“你為什麼不覺得是因為愛呢?”
鹿子初嗤笑,“那費大少爺肯不肯為愛獻身一次呢?”
說完,他將費明澤壓在身下,伸出舌尖舔舐著他的耳垂,壓低嗓音問,“要不要我們試一試?看看會不會愛上彼此的身體?”
“子初,我真的不想看到這樣一個你,用彆人的錯誤,懲罰自己,也懲罰我。”
鹿子初不管他在說些什麼,吻一路向下,滑到他的喉結,“你知不知道,我一直把你定義成自己的什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