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是可以殺,就是,我們能不能等下再殺?”
一個天道代言人而已,殺了的確也就是殺了,不值得多談,也不值得太過在意。
但是對方的身上的頓悟的內容,可以先留下來。
換句話說,就是等那個天道代言人將他的頓悟徹底的領悟了,隨後由天道將那領悟做了奪取,再在將其人抹殺。
“原則上這樣是最為妥當的,可是……彆的天道代言人不會這樣想,他們會以為我們是要給他一條生路,會以為我們是要放他一命。”
這樣的誤會,帶來的自然就是其他的天道代言人對頓悟之人的襲殺之心的堅持。
“我們可以和他們說清楚啊!說清楚了,相信他們就不敢動手了。”
問題是,說清楚了,也得讓他們相信才行。
天道的代言人現在是的確無路可走,好不容易有了頓悟這一線生機,隻要那一線的生機擺在那裡,他們是不可能放棄的。
“喂喂!你們就不能自己參悟嗎?你們可是天道,和我們一樣的天道,連張陣圖都參悟不了,你們也太過廢物了!”
廢物嗎?不見得吧!
天道是全能的,但是天道的全能是建立在它們的它們對自身掌控的規則法則的無比熟稔這麼一個事實的前提之下。
換句話說,如若是它們不熟悉的規則法則,它們想要全能的掌控,除非有足夠的規則法則給它們煉化,將之化為它們自己的,否則的話,還是彆想了。
相較於它們的彆想了,修士這種存在就不一樣了。
雖然相應世界的修士依舊是相應世界的規則法則的構成,然而修士的思維和思維方式卻是不受規則法則的限製而受限製的。
因這關係,天道想象不到的東西,修士是能想象得到的。
這也是為何每每有非常非常出彩的修士的冒頭,那樣的修士的最終結局都是死於天劫之下。
那是因為那樣的修士所擁有的很多東西,乃是天道不具備的東西,天道就要用那樣的修士的死亡,將屬於那個修士的一切奪來自己使用。
同樣就是因為這樣的道理,能引得天道的代言人,也就是本質上依舊是修士的他們的頓悟的陣圖,即便是一眾天道布置,一眾天道也隻能布置而已。
就是典型的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如此一來,能夠頓悟的天道代言人就顯得很是重要。
“所以我們必須保住他的性命,至少在他將頓悟的內容沒能參悟明白之前,我們必須留他一命。”
“可是其他的代言人怎麼辦?”
“這個……還是解釋吧,解釋清楚了,再給予一定的武力威脅,他們會知道輕重的。”
這就不可能了,就像它們這一眾天道明知道那個女子不好惹,不也為了各自的性命想儘辦法的針對那個女子嗎?
它們方式如此,那些天道代言人為何不拚上一拚?
“我說你們是不是傻啊!就不能玩金蟬脫殼的伎倆嗎?就是弄個天道分身替換了那個家夥,然後讓那個天道分身代替那個家夥去死,不就可以了嗎?”
可以是可以,問題是那個天道分身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