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下來的會議上,陳桉樹便開始分析為何不是1開始的搶劫強奸殺人案件。
陳桉樹將拍出來的幾張來自案發現場的照貼在了白板上。
眾人看了1下,是臥室床的照片。
“相信大家也看到了,這個案發現場的床單是相對比較平整的。”
“如果說在這個床上發生了打鬥或者是什麼衝突,甚至是槍尖,那麼這個床單就不應該是這麼平整。”
“我知道大家可能也想問,為什麼不是凶手整理的,其實這個問題又回到了我們原來的點上,即1個打掃了現場不留下指紋和足跡的人,會留下安全套這個東西?”
“凶手能處理指紋和足跡,處理不了精y?”
陳桉樹這句話確實說的在理。
為什麼陳桉樹會說相對平整。
那是因為死者體內確實有晶板,並且是肖偉的,肖偉也承認那天跟死者發生了性關係。
並且他們隻在床上發現了晶板,屋內的其他地方都沒有找到。
幾乎排除搶劫槍尖的可能性。
“還是那句話,要真是槍尖的話,這女性也就是死者兩個大腿內側也好,身上也好,沒有發現什麼手的抓傷、扣傷之類的痕跡,整個身體就顯得很平靜。”
“開會之前,我也向法醫詢問了1下,法醫判斷是死者身上沒有傷,現場也沒有搏鬥的痕跡。”
“因此我認為這個所謂的槍尖現場很有可能是死者死後,凶手再偽裝的。”
陳桉樹意思表達的非常清楚了,捆綁也好,或者是什麼也好都是死後乾的。
要真是搶劫,不可能1點抵抗都沒有,也沒有在死者的頸部處發現什麼痕跡,不並不符合槍尖的現象。
“我讚同陳桉樹這個分析!”
餘曉第1時間來支持陳桉樹,之前他確實是認為此案是1樁搶劫再槍尖殺人的案件。
不過經過這幾天的調查,加上陳桉樹對於案發現場的推測,他的觀點已經發生了改變。
“我也同意!”
“我也認為陳隊的分析是對的!”
“同意!”
“......”
眾人紛紛附和道
經過論證,在座的成員達成了1致意見。
都認為之前的判斷是錯誤的,即不是搶劫搶劫殺人案。
“凶手應該是男性,和死者肯定認為,現場並沒有什麼闖入了痕跡,大概率是和平進入,再加上精心布置的現場,還有線索的引導。”
“這不太可能是1樁突然襲擊案,1般這種案件都是殺完就跑了,就不可能說打掃現場,留下肖偉的證據。”
“打掃現場的指紋和足跡就是怕警方查到他身上。”
陳桉樹這番話讓眾人心服口服,現在來看,凶手應該就是男性,並且和死者認識,或許還跟肖偉有點仇恨。
畢竟從案發現場的表麵上看,證據都是指向的肖偉。
可現場種種跡象又表明,這很可能不是肖偉所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