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明朝,隻要在籍的百姓,都需要為朝廷服徭役。
每年秋收之後,到來年春種之前,短則一兩月,長則三四月,要給官府當牛做馬,做工當差,讓人苦不堪言。
而且這個時候正是一年最冷的時候,很多去服徭役的人,都把屍骨撂在了外地,再也回不了家。
服徭役是件很苦的事情,所以很多人都想儘辦法逃避徭役。
做黑戶和投身官宦人家為奴,便是大明百姓最常用的兩個手段。
大明官府黃冊上的人口其實是並不是大明的實際人口,因為很多黑戶和投身為奴的人的名字,並不會出現在官府黃冊上。
大明的百姓隻有在黃冊上有名字,取得了戶籍,並為朝廷納稅當差,才能被認為是王朝的子民。沒有在黃冊上被視為“流民”或“無籍之民”。
名字不在黃冊上,便沒有合法身份。沒有合法身份,意味著你也不享受大明朝賦予的各項權利。甚至你失蹤了,官府都可以不受理。因為戶籍檔案上查無此人!
雖然不在籍,便不能享受權利,但是大明的很多百姓依舊選擇成為沒什麼保障的黑戶或是奴婢,因為有不在黃冊便可以不必履行繳賦稅、服徭役的義務。
對於貧苦百姓來說,很多都是隻要能湊合著生活就夠了,管它有沒有檔案了,好歹能活下去便是,做黑戶自然沒什麼問題。
但是對於想要讀書人需要合法身份來參加科舉,自然不能去做黑戶或是奴婢。黑戶沒有身份自然不能參加科考,奴婢身份下賤,更是三代不得參加科舉。
那麼讀書人想要逃避徭役,隻能想辦法跟那些有免丁特權的人聯係上。
官吏和有功名之人,都是有免丁特權,但是這些特權除了他們自身享有以外,其餘多出的權利隻是針對家人!
於是過繼給有免丁特權官吏或是有功名之人當兒子,成了一個在大明很常用的免丁手段。
紀宇軒是紀浩二族兄家的兒子,打小便喜歡讀書,是以紀浩考中秀才之後,便過繼給了他當兒子,便能名正言順的享受免丁的權利。
大家都是同宗同族的本家,這事兒也沒什麼丟人了。
經過一番交談,紀浩終於弄明白了自己為什麼有這麼大一個兒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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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浩隨即又很是討好的跟三伯他們幾個攀談起來。他還想搞明白另外一件事兒,那就是老太公為什麼要對他實行家法。
經過紀浩不斷的跟三伯他們套話,終於弄明白了。
這事兒也得從紀浩考中秀才後說起。
這有了秀才功名,除了有免丁兩人的特權,還有免糧兩石的特權。
雖然隻是免糧兩石,但是千萬不要小看這個待遇,其實對普通人家來說,已經算是很大的福利了。因為一旦不用交稅糧,附加在稅糧上的各種苛捐雜費,也一並不用繳納!
有特權自然要用,這兩石的特權大約能免除四五十畝田地的稅糧,紀浩自己家裡隻有十幾畝的田地,這多出的一部分特權,紀老太公便理所當然的安排沈家莊的族人享受。
紀老太公做事還是比較公道的,把這福利給了家族裡最困難的三戶人家。
紀浩當時和他們簽訂了買賣田產的文書,他們三家把田產過戶到紀浩名下。
當然,這並不是真的買賣,紀浩也並沒有付錢,至於那些田產也還歸原主耕種,隻是在官府過了個戶而已。
紀浩後世的眼光看來,這明顯是鑽政策的空子,挖朝廷的牆角。
不過,在大明百姓看來,這都是再正常不過的,人人都這麼乾,沒什麼不好意思的,這是理所當然的。
雖然當時大家都知道跟紀秀才立契隻不過是個形式,但是這些田地確實是落在了紀秀才名下。
沒想到這紀秀才自打中了秀才後,便性情大變,整日流連風月場所,把家裡錢財和田地敗光之後,便將主意打到了族人們落到他名下的這些田地上。他將這些田地賣了銀子,用於風花雪月。
這幾戶人家本就是族裡最困難的家庭,這地再被人收走,無疑等於天塌了。
這幾戶人家天天去老太公那裡哭訴,老太公自然是氣得不行,令三伯他們拿紀浩回去家法處置。
弄明白了事情的原委,紀浩不禁暗罵這紀秀才不是東西,這是要坑死自己啊!
不過好在自己如今也是薄有資財,實在不行就替這幾戶人家再把田地買回來吧,誰讓自己是個看不得彆人慘的人呢。
明明紀秀才做得孽,卻讓自己來背鍋,紀浩覺得實在是有些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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