予我靈魂,贈我詩章!
見的人越多,越喜歡小孩。——題記
我走在大街上的話,最希望能遇見認識的人。
那樣我就不孤獨了。
我一個人走啊走,隻顧走路,刻意看過的風景都沒有留下印象,走出去很遠都覺得哪裡都沒去過。
我街上遇到過的人,我都幾乎不認識,連乞丐我都不認識。
我一個人在城市裡玩的話隻需要一塊錢,就是渴了的時候買瓶水。
趕路靠腿,或者騎公共自行車。
大街上看看人群,就像是看看川流了。
但是不認識的人在街上,於我,是變不成認識的的。
我有時候在路邊上呆站,專門看路過的人。
看女人,也看男人。
看大人,也看小孩。
看衣服,也看皮膚。
我發現我看得人多了,越喜歡看小孩子。
越小的孩子我越喜歡。
越小的越懂事的女孩子我越喜歡。
我有時看他們的父母,替他們高興。
我看過孩子們玩沙子,堆土堡,我看過孩子們寫數字,寫一至六百贏獎品,我看過孩子們騎旋轉木馬,也見過他們騎彈簧木馬,見過孩子們塗畫,見過孩子們打遊戲,見過孩子們在氣堡裡翻跟頭,見過孩子們給父母喂小吃,見過孩子們研究小玩具,我見過孩子們互相嬉鬨,還大發脾氣,我看過孩子們與父母跑步,看過孩子們學拉丁舞,看過孩子們玩石頭,看過孩子們與父母講話,我看過孩子們談戀愛,看過孩子們學抽煙,看過孩子們喝酒,看過孩子們討論葷事,我看過的孩子們做什麼都可愛,我看過的孩子們讓我每一個都非常難忘,我看過的孩子讓我每一次都回憶我的小時候,我也許有他們的經曆,但更多的是沒有。我希望有個孩子能陪我一陣子,但其實他們都忙於學習。或者他們都有大人的嗬護,有屬於自己的地方。
我發現自己忙於太多有用的事,但做那些事的意義卻不如和這些孩子們玩耍。
我思戀我正在思念的女子時,覺得憂鬱,這感覺在浮現孩子們的一幅幅畫麵時可以減緩一些,也許某個畫麵讓我笑了,或讓我感動哭了。
孤獨的人,見得人越多,越喜歡小孩。
內心孤獨的人,與伴侶或兄弟或朋友逛人再多的街道,都趕不上與一個孩子玩的熱鬨。我猜是因為孩子心充實著生活與美好,雖然很小,但是很飽,大人心空洞著,填不滿的空太多,遺忘的美好更多,保留的珍藏太少,見再多的花花世界,也不過是過往雲煙,過了去,還不如煙。
我想出我真正孤獨的原因,不是因為沒有無處不關心的伴侶,不是沒有無事不插刀的兄弟,不是沒有好朋友、好夥伴,而是內心沒有真正有力量的浪潮,激發不了青春的洶湧。
我於是再次走到大街上。
我再看彆人時,已看不到彆人,我看到的是自己的事。明白自己在做什麼,比看懂彆人在做什麼難得多。
我做到了,也就意味著我將離開過去的生活了。生活就是一段一段的,一段過得好,一段又迷失了,這不算跌跌撞撞,這隻是成長,蛹化蝶般的成長,隻不過蝶是真的曾經是蛹,而人隻是曾經不懂。
孤獨是個孩子,在你孤單時一直陪著,度過每一天。今天我終於看見你了,我真切地感受到原來孤獨你隻是個孩子,還是個好孩子,還是個懂事孩子。你陪我一時是一時,彆擔心,你陪不了我一世。
我一個人走呀走,走出去很遠,卻好像跟哪裡也沒去過過一樣。
我知道我去過很多地方,因為我記得很多人,我見過的人,都是我去過那些地方的印象,一群人,一個地方。我吃過的飯我幾乎都忘了,但見的人都躍然心上,我見陌生人比吃飯還高興,因為我知道說不定碰巧,就能遇見一個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