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司農”,楚王熊章看向大司農樊須。
“臣在”,大司農樊須起身應道。
“若是依令尹之言,府庫的糧食可能供應”,熊章問道。
“回稟大王,若是少府每月能向府庫供應十萬石糧食,令尹之策完全可以實行”,大司農樊須認真的說道。
楚王熊章看了大司農一眼,如今少府就是熊章自己的內努,裡麵錢糧無算,一個月向府庫供應十萬石糧食自然沒有問題。
“每月少府供應糧食十萬石,這次寡人替少府答應了,但若是下次,就請諸卿向少府令商議,少府願不願意借糧,就看你們的本事了”,熊章對殿內幾位大臣說道。
聽到楚王熊章的話,令尹幾人眼中都閃過一絲異色。
自己大王話裡的意思好像是要把少府和國庫分開。
楚王熊章的確有心將國家財政分離,國家的稅賦收入都歸國家,一切開支都由國家的名義調用,楚王室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
少府的一切收入都應該劃入楚王室的內努,王室一切開銷都由內努支應,朝臣無權置喙。
當然,後續熊章會將酒、鐵的經營交給國庫,至於鹽就算了,這是百姓離不開的必需品,若是交給朝廷,恐怕楚國也會如後世朝代一樣,出現大批鹽梟和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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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現在想這些還早了一點。
“王上臣以為,應該頒布法律,規定楚國女子的婚嫁年齡和男子的婚娶年齡,若是超過一年年限者,對其父母應該予以處罰,如輕型勞役七日”
“對於超期三年者,其父母應該被處以輕型勞役十五日,其超期子女由官府進行婚配”,彌生說道。
“你們覺得怎麼樣?”,楚王熊章對眾人問道。
“臣以為可以,對於超過年限未給自己子女婚配的懲罰不輕不重,正好對於這些人予以儆效尤”,令尹說道。
“那不知該如何設定楚國男子與女子的婚嫁最高年齡呢?”,司馬景琰問道。
“女子十七不嫁,其父母有罪;丈夫二十不取,其父母有罪”,彌生說道。
“臣以為彌客卿之言非常合理,與楚國國情相符”,令尹說道。
春秋時期,女子十五歲及笄,男子二十冠禮,這也是標誌著他們已經成年。
“那就如彌卿之言,不過應該還加一條,女子未滿十五歲就被嫁出去的,其父母有罪,如對超期三年一般處置”,熊章說道。
“王上仁德,古今罕見,楚人有福了”,彌生起身說道。
“另外,女子生育也是一道生死關,讓醫學院院長醫修加快在各縣、鄉分派懂接生的醫者,將各地凡是懂得接生的人都納入楚國醫療體係,評定專業等級,予以發放補貼,這補貼就由少府來承擔”,熊章說道。
“王上仁德”,令尹幾人也是齊身拱手拜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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