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曆皇帝點了點頭:“今日朝會到此為止,退朝。”
說完他便起身先走了。
朱由校對朱常洛行禮:“父王可是要回東宮?兒臣送父王……”
話未說完,朱常洛就厭棄的瞥了他一眼打斷道:“不必了,本太子還識得路。”
說完便頭也不回的走了。
朱由校討了個沒趣,神色難免尷尬。
方從哲和李三才等人也徑自離開。
侯平準備去叫朱由校,但是被吳道南擋了下來,一張桔皮老臉,咧嘴露出兩排殘缺不全的大黃牙:“順安,老夫年邁不堪,老眼暈花,又心智蒙塵,今次這細則之事,還得多依仗你了。”
侯平哭笑不得,這老東西剛才還要代表數百萬山民,彼人家老娘,現在又自稱老邁,簡直就是無恥。
“吳閣老,三天之後,下官自會將細則呈上,待閣老過目之後,再呈皇上禦覽。”
吳道南大笑道:“好好,順安果然有年輕人的朝氣與魄力。那老夫就等三日後一觀順安高作。”
說完便大笑而去。
朱由校走了過來,對著侯平苦笑一下:“夫子,我剛才是不是說錯了什麼話,若父親生氣了?”
侯平搖了搖頭:“不,殿下說的很好,否則陛下也不會認同殿下,至於太子生氣,無需介懷,不遭人嫉是庸才。這正好說明了殿下的優秀。”
朱由校畢竟是少年人的心性,立馬就開心了起來:“原來是這樣嗎?哈哈,我果然是個天才。夫子,我們快回去吧,三天之內要寫出鹽改細則,隻怕以夫子之能也不簡單吧?”
侯平苦笑:“當然,這麼大的事情,要考慮的問題太多了,不可能一勞永逸,首稿也隻能儘量完善,等將來在施行過程中再根據實際經驗繼續修訂、調整。”
朱由校似懂非懂道:“這樣吧,走吧,我們先回去再說吧……”
……
三天後,侯平帶著寫好的鹽改細則來見吳道南。
吳道南將細則翻來覆的看了幾遍,越看越是驚歎連連。
而最為令他稱道的是細則的最後一段話:本細則為草創初法,因法未施行,欠缺實際情況為法理參考,人力有窮儘,難免會有與設想情況相去甚遠之情形,因此本法規定,每三年需要根據鹽法具體施行情況,進行一次修訂;每六年,需要對本法規進行重新刊印,將新修規定分發各地查備。
大明的法律法規基本上都是定下來後就不再更改。
而侯平卻在自己訂的法規後麵加上這麼一段,把修改法規做為法律本身的一部分,這也就意味這以後將會專門有一批人研究這套法律,不停的修改得訂。
這樣的規定是好是壞?
根本聞所未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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