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青青將吃食給了流浪漢們,就離開了。
流浪漢們喜滋滋地分享著美食,都是他們買不起的高級吃食,麵包,蛋糕,巧克力,還有烤鴨午餐肉呢。
吳大力也被叫醒,分到了一些吃食。
“哪來的?”
“剛剛有幾個年輕人來野炊,吃不完剩下的。”
“全都是貴的,這些人真有錢。”
“老子今天也算開洋葷了,要是有點酒就更爽了!”
吳大力默默啃著鴨翅膀,沒有起疑心,以前也經常有人來野炊,不稀奇。
他準備在橋洞裡再苛一個月,等風聲淡了,他就想辦法離開滬城。
本來他還打算在滬城長待的,但這次搞大了,滬城公安跟打了雞血一樣,盯得太嚴,吳大力決定換個城市生活。
夏青青他們回到家,在門口看到了徘徊的左洋。
左洋糾結了好多天,終於決定來一趟。
“左公安,我正好要去找你。”
夏青青笑盈盈道。
“什麼事?”
“這個,我今天看到他了。”
夏青青拿出吳大力的通緝啟事,剛剛在弄堂口撕的,全城都貼滿了他的相片。
左洋心跳了起來,著急問道“你看到他了?在哪?”
“今天我們去野炊,湊巧看到的。”
夏青青說了她發現吳大力的經過,還說了橋洞的詳細地址,讓左洋趕緊帶人去抓。
“我現在就回去彙報!”
左洋眼神意味深長,等抓到吳大力後,他再來找夏青青。
他已經打算放棄當警察了,其實他更喜歡的是表演,當初當警察,是和家裡人賭氣。
他父母兄姐,全都是公檢法部門工作,而且都非常優秀,以至於他從小就覺得,長大後他不是警察,就會是法官或是檢察官。
而且如果他不乾公檢法的話,就有種背叛了家族的感覺。
但他學習不行,通不了法官和檢察官的考試,最終他成了警察。
兩年了,他終於證明了自己,確實不是當警察的料。
他終於和自己和解了。
吳大力這件案子,是他警察生涯的最後一件案子,他必須辦好,畫一個不算完美的句號。
耿新華帶著人趕去了橋洞,吳大力確實在裡,但還有幾個流浪漢也在裡麵,如果驚動吳大力,容易誤傷到其他人。
左洋提出按照夏青青的辦法,也去河灘邊搞野炊,然後將剩下的吃食給流浪漢們,吸引他們出來,再堵截吳大力。
耿新華同意了,一個半小時後,左洋提著一袋子吃食,成功引誘出了幾個流浪漢,吳大力沒動,懶洋洋躺著。
但他聽到流浪漢們在說“今天真是好日子,要是天天有人來野炊,咱們都能趕上地主夥食了!”
吳大力猛地睜開眼,一次是運氣,再來一次肯定有問題。
他提起袋子就要離開,但橋洞裡隻剩下他一人,其他流浪漢們,也被公安控製了。
吳大力情急之下,跳進了江裡。
最終被公安抓捕。
所有領導們都鬆了口氣,滬城當晚的新聞播報了好消息,百姓們也都安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