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不是這次屈明利用自己收購寫字樓的機會自己找上來,自己和魔都本地商幫之間怕是暫時還不會有什麼交集。
這說明什麼?
這個屈明不簡單,一定是對自己有過較為深入的調研。
這種人,怎麼都不能掉以輕心。
“你有分寸就好,我們先去簽合同付款,然後我要回家去給孩子喂奶。下午我去上班,這家裡的布置就交給你了。我的工資可比你高,從上班的性價比來說,我去上班,你安置家裡是最合適的。”
秦卿冷靜,一點不開玩笑說話的模樣逗笑了淩夜北。
淩夜北知道,通過買房子這件事,秦卿已經徹底的從獲得1.4億意外之財的激動中走了出來。
這點錢算什麼?
要是沒有自己找人給優惠,連一套好點的房子都買不起。
這還隻是看的大平層、複式樓,而那些獨棟彆墅,甚至老洋房,秦卿都還不敢去看,因為她知道,自己買不起。
有了清醒的認識後,那就簡單了,繼續上班是唯一的選擇。
掙錢是其次,在自己服務的公司平台上尋找合適的機會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好,都聽你的,下午我去布置房間,現在回去營銷中心簽合同。”淩夜北摟了一下自己的妻子,應承了由自己布置房間的活。
“孫經理,我們走吧,回去簽合同。”
秦卿招呼孫偉一聲。
“好的秦總。”
這個時候的孫偉,對秦卿那是客氣的要命。
雖然不知道秦卿的那個神仙老公是個什麼來頭,但是淩夜北打電話不到半個小時,自己的老板就親自到現場這件事情,從頭到尾他都是親曆者。
等他們三人回到營銷中心的時候,孫偉發現,根本就輪不到自己來服務秦卿兩口子。
因為,徐總已經親自準備好了購房合同、車位贈送合同、物業管理費減免合同,物業管家和物業服務合同等等一係列合同。
並且已經在乙方該簽字的地方把簽字蓋章都完成了,就坐在營銷中心等待著。
所以,在淩夜北、秦卿兩口子回到營銷中心後,就可以立即簽合同。
“來,老婆,就你來簽合同好了。”淩夜北對秦卿說。
2010年可還沒有執行後世的《民法》,並沒有確認夫妻雙方任意一方簽字都代表是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
此時,房產證上寫誰的名字可是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
多少未婚夫妻因為買房寫誰的名字而分手?
又有多少已婚夫妻因為買房要寫誰的名字而離婚?
而要在房產證上寫自己名字的前提,就是要在購房合同上先寫自己的名字。
“老公,還是寫我們兩個人的名字吧?”秦卿自然知道淩夜北要自己單獨簽合同意味著什麼。
“女人就是要有安全感,房子肯定是寫你的名字,而且,我不是把那筆錢都打給你了嗎?後麵你再去買兩台好車,都寫你的名字。這樣,以後我就住你的,用你的了,靠你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