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也沒落到好處,還得罪了領導,順便給同事增加了工作量,也算是讓同事對他又有了意見。
完全就是為了出一口氣,把所有人都得罪完的節奏。
所以,生怕淩夜北靠著業績樹立了權威後,會奪自己位置的吳涵非常開心,不但不阻止淩夜北的做法,反而在當天1730,臨時召開總經理辦公例會。
會議室,吳涵大力支持淩夜北的做法,理由就是:
淩夜北這是在全方位培訓代理公司,為他的離開做最紮實的交接準備。
吳涵也是拚了,為了排除異己而胡說八道。
隻是,吳涵怎麼都沒有想到,當天晚上淩夜北就直接撥通了東星集團總裁賀總的電話。
沒有人知道他們在電話裡麵談了什麼。
隻是在10月12日上午900時,行政部王依得到了集團總裁辦公室的通知,要求星城分公司,最近一個月無需跟進淩夜北的考勤,因為他在跟蹤一個大客戶,需要靈活的工作時間。
其實,淩夜北彙報的內容很簡單,他向賀總裁隻彙報了一件事情。
那就是他最近要獨立開發、跟進一個大客戶,而且成功率非常高,所以他希望集團能考慮給他提成作為獎金,而不是他去獨立開發跟進大客戶,談進來簽約後,由代理公司坐享其成的拿提成獎金。
淩夜北說的很明白,要是集團沒有相應的獎勵,他寧可什麼也不做。
雖然有和集團討價還價的嫌疑,但認清公司本質的淩夜北心裡一點都不擔心賀總裁會記恨或者小瞧自己。其實公司不就是一個商業體嗎?談判、合作和妥協本就充斥在公司經營的每一個基因中。
要是連自己的合理權益都不知道爭取,那就說明,要麼你很有錢,來公司就是來做公益,要麼你就是深受那些所謂的企業文化毒害,想著為公司做貢獻,為愛發電。
看東星集團的那些高層領導們,要是不給足利益,你看他們會不會為公司的利益伸出哪怕是一根手指頭?
很顯然,賀總裁對淩夜北的想法給予了支持。
2010年10月12日,上午1000時,“現代穀”營銷中心。
“老板,公司所有手續都已經完成,龍國境內的投資公司的母公司是海外斐濟群島上的一個皮包公司。可以保證正常經營不受龍國官方的太大影響。”
從青城和淩夜北兩人坐在貴賓廳裡麵聊天。
其實也就是淩夜北在聽取從青城的工作彙報。
自從租賃了車以後,淩夜北的活動範圍就大了許多,人也在東星集團星城分公司再也坐不住了。
這不,早上去公司晃蕩了一圈後,正好從青城找他彙報工作,他就到這算是自己地盤的現代穀項目上來了。
畢竟還隻是交了錢,開發商還沒有交房,隻能說算是自己的地盤。
“好,我這就向公司賬戶打入一些資金,青城啊,記住,我們公司可以在商場上霸道,但是一定要合法經營,不能偷稅漏稅。”
淩夜北可不想引起龍國相關部門的反感,再說,他在意稅收的那點損失嗎?
所以,淩夜北才專門強調了一句合法經營、按章納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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