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雲繼續講述著,那些不願再提起的往事。
雖然事情過去了三年,我仍清楚地記得當時的可怕情形。
得知村裡發生大火,我是第1個趕回來的,那時候屍體還沒有運走。
那些被燒焦的屍體,一個個都非常恐怖。
已經完全沒有辦法辨認出樣子。
我是他們的唯一有血脈聯係的親人。
警方想讓我留下來一起辨認屍體,但是當時的情形看到第一眼我就暈倒了,根本沒有辦法去配合警察。
我們全村算上我一共91個人,警察一共找到了九十具屍體。
警方已經把這起案件列為重點案件來偵辦。
他們確認是有人故意縱火,因為我是當時村裡僅剩的幸存者,還是唯一的財產繼承人。
村子裡一直存著一些古董,也不知道他們藏在哪裡,說是傳了很多代了。
但是當時卻並沒有找到。
正因如此,警察也把我列為懷疑對象,但是經過調查以後,他們發現在案發時候我還在縣城裡。
那些天我一直生病,每天都在輸液,有診所的醫生給我做證明。
所以就排除了我的嫌疑,不過三年了,這起案件一點進展也沒有。
後來他們乾脆就把案件定為了一起意外事故。
說是這些人在一起聚會的時候因為通風不暢,導致一氧化碳中毒,之後又引起了火災。
但是我一直都不相信這種說法。
我記得很清楚,當時警察將這起案件定為是人為縱火,因為在周圍發現了一些淩亂的腳印。
村子裡的房子大部分都被燒毀了,而各家各戶的距離並不是太近。
如果真是失火的話,不可能所有人家都著火,所以很顯然就是有人在故意放火。
並且門窗也有被人封死的痕跡。
但是後來在警方的通報上,這起事件又變成了意外事故。
不知道是因為找不到凶手怕被處分。
還是接受了什麼人的好處,竟然更改了記錄。
說到這裡,翠雲深深的歎了口氣。
我確實曾經恨那些人,但是從來沒有想過讓他們死,現在整個村子隻剩下我孤零零一個人了。
後半輩子我隻能一個人守在這裡,沒有辦法離開。
但是我實在是想不出,我們村從來不跟外村人來往的,他們也來不到這個村子。
到底什麼人會有這麼大的仇恨,把所有人都要燒死呢?
還有一點就是一般來說,沒有本村人領著外人是到不了這裡的。
我至今仍無法知道到底是誰報的案,那些警察們是誰領過來的。
如果按照以往來看我們這裡一年也來不了一次外人,這些人即便是死了,也不會有人知道。
在當時,我知道我已經不能再離開這裡了,我的身體已經承受不住。
隻能在這裡慢慢養病,雖然很害怕,但是也沒有其他的辦法。
如果離開這裡,我可能就活不了幾天了。
於是我就花錢找人幫忙蓋了這麼一間小房,在距離村子不遠的地方先這麼住下來。
我是寡婦村裡的人,這輩子都不可能逃脫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