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相逢_玫瑰騎士與劍魔法_思兔 

二、相逢(2 / 2)

“我的騎士,我當然愛你了。”少女無奈地伸手攬著布魯格的頭,在他的額頭上吻了一下。

布魯格露出了開心的笑容,心滿意足地繼續牽馬……獨角獸。

“公主殿下,我們去看精靈吧?”

“那米森林嗎?也好,至少比沙漠裡舒服。”

“看完精靈後我們去看海吧?”

“海有什麼好看的?”

“可是我們也沒有地方能去了,不是嗎?”

“那好吧。”

那米森林對修來說並不陌生,雖然上一次來這裡是很久以前了,但他的記憶力非常好,還不至於迷路。

他也並不著急,白天就慢吞吞地趕路,傍晚的時候隨便獵隻野獸,晚上借著火光繼續研究符文。

隻可惜本來他就不懂符文,也研究不出什麼東西。

他很少休息,幾乎一周才會睡一次,這得益於他強大的精神力和體魄。

自從殺了伊克斯的那一刻,他就知道自己的行蹤肯定暴露了,不過雖然有權力者在追殺他,但也並不是很著急殺他。

如果修還是曾經的那個魔法師,那麼權力者們會寢食難安,不惜一切代價撲殺他,但是如今的修隻能算個中層人物,甚至還會越來越弱。

如果不是因為拉,都沒人愛去管修的死活。

“風字符文,成!”這天,修將一個符文畫在了一片樹葉上,霎時間地上的樹葉像被風吹了一下,翻滾著飄出幾米遠。

“終於成功了!”原本蹲著的修高興地跳了起來。

他很聰明,魔法天賦很高,當初學魔法的時候幾乎是一遍就會,但如今花了一年多的時間才弄明白一個如此簡單的符文,卻足以讓他興奮。

畢竟這讓他明白,自己還是有路可走的。

高興過後,修拍了拍自己的衣服,背上了一旁的背包,“出來吧。”

“大……大人……”從頭頂的樹叢中飛出了一個巴掌大小的精靈。

精靈是人形,背上長著一對透明的翅膀,用樹葉和花織成衣服,普遍隻有人類一隻手這麼大。

曾經的精靈天生掌握風魔法,體型雖小,但實力可不弱。

如今的話……不少大都市的有錢人都會在家中養幾隻精靈用來觀賞。

“還能感知到我來了嗎?不愧是那米森林的精靈族啊,看來還是有強者的。”修感慨一聲。

實力強大的魔法師現在也還能剩幾分底牌,能提前感知到修的到來,那麼在以前實力也絕對不會比修弱。

“大長老讓我帶貴客去居住之地。”精靈懸停在修的麵前,看起來有些緊張。

“你帶路吧,對了,你叫什麼名字?”

“我叫埃爾特。”

埃爾特帶著修在密林中轉來轉去,始終警惕著他。

沒辦法,雖然精靈族隻有巴掌大小,但不管男女,都是俊美無比,人類中又總有些人擁有奇怪的愛好……

所以在精靈看來,人類簡直是這世界上最可怕的物種。

這不連帶路的,都隻敢叫個男精靈來。

晃了幾分鐘,修來到一棵平平無奇的大樹麵前,埃爾特直接飛了進去,樹乾像水一樣泛起漣漪。

“精靈之地?沒想到這個魔法還沒失效。”修眉毛一挑,跟了進去。

周圍景象豁然開朗,入眼的是一個廣闊的草地,分散長著七顆參天的古樹,每棵古樹僅僅是伸出的枝丫都能容納十幾個精靈居住。

修回頭看了一眼,進來的地方變成了茂盛的藤蔓,數之不儘的藤蔓交織著,組成了類似城牆的結構,將這裡包圍了起來。

這是空間魔法和幻想魔法共同組成的效果,不過在修看來,這裡應該更大才對。

“貴客,大長老就在最裡麵的那棵自然之樹那裡,我就先離開了。”埃爾特說完也不等他回答,直接就飛去了旁邊的樹上。

“又有人來了?”

“我不喜歡這個家夥,自然在排斥他。”

“怎麼最近來這麼多人?”

……

樹叢中傳出悉悉索索的聲響,不少精靈都在暗戳戳地圍觀他。

修朝著裡麵走去,然後看到了一匹獨角獸,一個在獨角獸旁邊的草地上躺著的少女,一個筆直站在少女身旁守護著的騎士。

“我認得你……修·康斯坦丁,革、命軍的殺手。”騎士伸手抓住了背著的長矛,銀色的甲胄仿佛在隱隱發光。

修也情不自禁地從隱藏空間中拿出自己的青銅小劍,“最後一位王座下的聖騎士,布魯格·奧林匹斯?以及王國的末裔,希莉薇·霍倫公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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