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廷秀不是鎮安人。
他的父親出身貧寒,祖父是個窮秀才。
後來父親學而優則仕,中了進士之後,謀了個縣令,自以為改換了門庭。
隻可惜,好景不長,父親就因為科舉舞弊案被牽連。
明明沒有做過什麼,就是跟著人湊熱鬨,去拜見了其中一位收受賄賂,參與舞弊的官員,但是空口無憑,無法證明自己沒有被泄題,於是就被流放到了鎮安府。
知書達理的母親,原本出身京城官宦之家,榜下捉婿嫁給了父親。
父親出事之後,母親對父親不離不棄,隨他一起去了鎮安。
方廷秀那時候已經六歲。
在鎮安,一家三口過得貧困卻幸福。
隻可惜好景不長,父親被毒蛇咬傷後毒發身亡,母親三年後也鬱鬱而終。
“那你是有外家的?”顧安啟問。
“其實是有的,但是當年母親決意跟著父親離開,拒絕改嫁的時候就已經和娘家決裂,母親臨終之前還跟我說,不許我向外家求助。母親要強了一輩子,我來不及儘孝,但是這點還能做到。”
顧安啟想,方廷秀母親去世的時候,大概還沒有自己現在年齡大。
年輕的時候,心氣都盛,可是她有沒有想過,沒有依靠的兒子,日後怎麼過活?
“母親臨終之前,擔心我日後沒有人照顧,”方廷秀道,“就……就答應了縣丞,等我長大之後入贅縣丞家。”
“縣丞這不是趁人之危?”顧安啟皺眉。
這很不符合他的價值觀。
你可以不幫忙,但是不應該趁火打劫。
“算吧。”方廷秀道,“他是個極能算計的人,慳吝,刻薄,但是對女兒極好。他膝下兩子一女,女兒算是老來得女,十分疼惜,唯恐女兒出嫁委屈,便想給女兒招贅婿。”
顧安啟道“那他……也不算壞的。”
相比而言,他們顧家,為妹妹做得太少。
“嗯。”方廷秀道,“他確實供養我讀書,花了不少銀子。”
“所以你功成名就之後,拒絕了那麼多求親。但是,你為什麼對外說,自己沒有定親呢?你是不是對這樁婚事,還有不滿?”
“不滿的不是我,而是她。”方廷秀苦笑,“她比我小三歲……”
剛到許家的時候,小少年敏感而驚慌。
但是那個紮著雙丫髻的小姑娘,過來牽著他的手,歪頭看著他笑,“長大以後,你就是我相公了!”
她把自己當相公,什麼好吃的好玩的都給自己,有彆人欺負他,嘲笑他,是她擋在自己麵前。
隻是後來他們長大了。
十四歲那年,她喜歡上了一個會唱山歌的漁家少年。
她天天去河邊看他,聽他唱歌。
方廷秀很難過,但是他沒有對任何說起,隻能更努力地讀書,希望自己足夠優秀,能夠把她的心拉回來。
後來,那個少年娶了一個同樣會唱山歌的姑娘,她失戀了。
方廷秀去安慰她,結果她惡狠狠地說“就算他不要我,我也不會要你的。”
後來,方廷秀進京的時候,她把自己積攢多年的五十多兩銀子都給他了。
“求求你了,無論考得上考不上都不要回來了,我不想嫁給你。”
方廷秀收了銀子,看著他喜歡的姑娘說了一句“好”。
“你說她刁蠻無理,她還把那麼多積蓄都給了你。”顧安啟歎氣,也不知道該如何評價,“你還在等著她回心轉意?”
“我也不知道。”方廷秀道,“我想,等她成親了,我再考慮自己的事情吧。”
其實他心裡一直在做夢,夢見有一日,她喜歡上了自己,雖然很可能因為自己是探花郎的緣故。
隻要不回去,不被拒絕,他就可以一直做夢。
“她知道你中了探花的事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