楔子_東極夫人_思兔 

楔子(1 / 2)

東極夫人!

繁華的鬨市,燈火琉璃。東城喧華,西城張揚,南城高歌,北城炫舞。放眼繁華都市的角角落落,無處不彰顯著盛世繁華,普天同樂,而這熱鬨繁華的剖析中,卻又無處不上演著悲歡離合。

下班了。

樂來兮將話筒、音響收進皮箱,迅速的拉上鎖鏈,又將佇立在牆根兒的那把又舊又破的吉他放進吉他包。她右手將吉他包挎在右肩,左手拉著皮箱,一會兒沒入南來北往的人潮。

一個人影突然攔住了她的去路,那人老鷹似的張開翅膀,抬眸低喚“來兮……”人一旦做了虧心事,不用等著彆人指責,自身便會自慚形愧,就像此時的樂狂兮。

這麼多年,樂來兮第一次發現,他呼喊那聲“來兮”時,聲音是怯怯的,低低的,再也沒了從前的明亮、歡快。

“這是我今天賣唱所得,給你!”樂來兮將一把的一元、兩元、五元、十元、百元的紙幣送到他眼前,“這麼些年,我為你掙的錢權當是報答你當日的收留之恩,今天是最後一次,以後,我們兩清了!”

她的那句“賣唱所得”猶如當頭一棒,將他敲的眩暈,而接下來的那句“我們兩清了”更讓他無力,一個不小心,他靠在了牆上。

“來兮,不要這樣好嗎?”他失聲,喑啞。

如果是從前,樂來兮肯定會不由自主的陷入他的聲情並茂中,而這次,樂來兮隻是皺眉,“狂兮,我說過,我就一個賣唱的,說的含蓄一些,是一個天涯歌女,並不是什麼歌手,也並未有任何歌星的潛質,你找錯人了!”

“來兮,你還在生我的氣?”他的底氣越來越不足,聲音再次嚀哼下去。

樂來兮見他不接錢,便將那零碎的紙幣裝進衣兜兒,抬頭道“狂兮,人各有誌,我祝你幸福。”說畢,她背著吉他,拉著皮箱,很快消失在人群。

她叫樂來兮,一個流浪8年的天涯歌女。

其實,樂來兮並不是她的本名,她也不知道自己叫什麼,甚至,確切的來說,她連自己姓什麼,父母是誰,是哪裡人,一概不知。

隱約中,她隻記得,在孤兒院的那12年,她有一個小名,安靜。她不知這個名字是誰起的,隻知道,那12年中,她總是默默的站在一個角落裡,靜靜的看著彆的小朋友玩耍。很少有人理她,也很少有人叫她的名字。因為她的不苟言笑,所有的孩子都不喜歡她,有一段時間,他們總是不厭其煩的在她身上實踐著嘲笑、辱罵、欺淩。後來,新孤兒不斷湧入,舊孤兒不斷被領走,她成了剩下的一枚,雖不受歡迎,但總擺脫了被欺淩的命運。

她以為自己會這樣一直老下去,直到走進墳墓的那一刻。誰知,12歲那年的某天,一群年少輕狂、熱情奔放的樂隊走進了這所孤兒院,為所有的孩子帶來了前所未有的震撼!樂來兮從來不知,音樂可以這樣美妙、激情、多變、炫目;生命可以這樣激情、灑脫、不羈、瘋狂;人生,原來可以這樣走過!!

北方有佳人,絕世而獨立。一顧傾人城,再顧傾人國。

樂來兮從沒想過,有一天她會用這樣一首詞來形容一個男人……樂狂兮。他是如此的俊美,飄逸,本就青春年華,癡狂中揮灑著音樂的魅力與光輝,樂來兮想,一見傾心,大抵如此。

於是,她在樂團駐唱結束後偷偷跟上他們,開始,他們極力反對,而她,則抱著你若趕我走,我就死給你看的決心。最後,那個讓她魂牽夢繞的男人終於發話,她留了下來,並給她起名為樂來兮。

那一年,樂狂兮16歲。

她隨他們一路流浪,輾轉,後來,樂隊逐漸消瘦,兩年後,隻剩下他們二人。再後來,一路清貧、困苦、磨難,卻又一路高歌。

8年,她隨他跑遍了大江南北,天涯海角,看儘世間冷暖,煙火繁華,她以為這一生,她會一直跟他走下去,直到天荒地老。但,那隻是她以為。

他消失的是那樣的毫無征兆,就像夏日驕陽烈烈下的疾風驟雨,讓人毫無準備。

再見麵時,他已經成為一家大型娛樂公司旗下的一名藝人,名氣蒸蒸日上的藝人。不僅如此,他有了豪車、豪宅,身邊還多了一個可以幫他呼風喚雨的女子,多金、顯貴、名流,樂來兮想,不僅這輩子,下輩子,下下輩子,她也不可能擁有這些東西。

樂來兮清楚,他的機會來了,她懂他,這麼些年,他一直在等這樣一個機會,現在他終於等到了。

她拒絕樂狂兮邀她加入他的新樂隊的好意,她說“狂兮,我此生隻願做一名天涯歌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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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淚輕輕灑落人來人往的街道,樂來兮忍不住回頭,望著樂狂兮消失的方向,低聲說道“狂兮,你讓我如何跟你走?你的身邊,早已沒有了我的位置……”

擦乾不輕易彈出的眼淚,她繼續朝前走著。她住在城郊山坡上的一個茅草屋裡,那個她曾經稱之為家的地方,隻是,現在家裡隻她一個人了。

走進茅草屋,她拿出臉盆兒,去旁邊的小溪打了盆水,洗去臉上、脖子上、胳膊上的遮光粉,麵對普天之下可以隨意對她騷擾的陌生人,遮光粉的顏色成了她最好的保護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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